2019年第一次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時間確定為6月1日-6月2日,報名一般考前一個半月左右開始。
報名時間:4月22日15時至5月13日15時,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均可參加。
6月1日至2日考試地點: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拉薩、深圳、大連、青島、寧波、廈門、蘇州、溫州、泉州、贛州(40個城市)。
“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范圍參考《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大綱(2018)》。
參考今年已經公布的2次證券從業考試報名時間安排:
3月2日至3月3日考試報名時間:1月14日15點-1月31日15點
5月4日至5日考試報名時間:3月18日15時-4月12日15時。
保薦代表人資格考試屬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專項業務類的一項,考試科目名稱為《投資銀行業務》。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均可參加。(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合格一般是指通過《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
需要注意的是,參加考試意味著保薦代表人考試合格。如需注冊還需滿足其他條件:
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除規定科目考試合格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滿18周歲;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已被機構聘用;
(五)最近3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六)最近3年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七)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八)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或者已過禁入期的;
(九)具備3年以上保薦相關業務經歷;
(十)最近3年內在《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境內證券發行項目中擔任過項目協辦人;
(十一)未負有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債務;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