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的公告,通知明確表示,新大綱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也就是說2020年11月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將啟用新考試大綱。不過,已提前進行復習的考生也不用太擔心,233網校將2020版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綱與2019版考試大綱進行了變化對比,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
《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doc【點擊下載】
2020年證券從業《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試大綱變化
證券基礎知識的大綱變化看起來不如法律法規的多,但后期內容到教材上就不一定了。尤其是第八章風險管理的內容,這章內容已經連續兩次進行內容的增加,分值占比也可能持續上升。從基礎知識的大綱變化不難看出,這些都是證券市場管理工作的重點內容:發行制度、投資者保護、風險管理等,故這些大概率來說也會是考試的重點內容。
2019大綱 | 2020大綱 | |
第二章第二節中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 | 新增:了解創業板改革的背景及定位;熟悉創業板改革的制度規則體系;了解改革后創業板與科創板的差異。 | |
第三章新增小節 | 新增節:第五節投資者保護機構 新增內容:了解投服中心設立的意義;熟悉投服中心的職責與主要業務。 | |
第四章第二節 股票發行 | 大綱上要求相同,但由于新《證券法》中發行制度改變,后續教材內容上可能有變化 | |
第四章第三節 股票交易 | 新增:了解滬港通與滬倫通的區別。 了解科創板交易的特別規定。 | |
第八章風險管理—新增 | 第一節風險概述 第二節風險管理的基本框架 第三節風險衡量方法 |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金融風險管理基本框架 第三節 市場風險管理 第四節 信用風險管理 第五節 流動性風險管理 第六節 操作風險和聲譽風險管理及其它 |
2020年證券從業《證券市場法律法規》考試大綱變化
對比了證券從業《法律法規》2019大綱和2020年大綱,此次大綱變化主要受到新《證券法》實施的影響,變化點以新增內容為主。第一章第四節的證券法和新增第五章行業文化、職業道德與從業人員行為規范。 第五章是將原來的第二章第五節從業人員管理單獨提出來設了新的章節,并且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了內容。故這兩部分的分值占比可能會有所增加。
2019大綱 | 2020大綱 | |
第一章第四節 證券法 | 刪除:掌握股票上市的條件、申請和公告;掌握債券上市的條件和申請; | 新增:掌握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相關法律責任。 掌握投資者保護制度、投資者的分類、投資者保護機構、債券持有人會議、訴訟規則及相關法律責任。 掌握違反信息披露規則的法律責任、違反投資者保護規則的法律責任; |
第二章第二節 風險管理 | 新增:掌握信用風險的定義及業務類型;了解信用風險管理應遵循的原則;熟悉信用風險管理組織架構的要求;了解信用風險識別、評估和控制的要求;了解風險監控、報告和預警的相關規定。 | |
第三章第二節 證券投資咨詢 | 刪除:掌握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人員執業規范和行為準則;了解監管部門和自律組織對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監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措施。 | 新增:了解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的有關規定。 |
第三章第六節 證券資產管理 | 了解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的專項監管要求;了解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相關銷售機構銷售資產管理計劃的監管要求;了解委托第三方機構為資管計劃提供投資建議的監管要求;熟悉從事證券資產管理業務活動的違法情形。 | 要求降低:了解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的基本概念;了解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的規范要求。 |
第五章 行業文化、職業道德與從業人員行為規范 | 原第二章第五節從業人員管理 | 第一節 證券行業文化建設—新增 第二節 證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內容增加、要求上升 第三節 證券市場誠信管理-小變化 第四節 從業人員行為規范-發行制度改變,要求有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