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一般從業的《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合格,獲得從業資格。一經注冊,可從事一般證券業務。 凡是在依法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都應當按照《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
1.證券從業人員執業證書申請條件
根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通過機構申請執業證書:
(1)已被機構聘用;
(2)最近3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3)不存在《證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
(4)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或者已過禁入期的;
(5)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6)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執業證券投資咨詢以及證券資信評估業務的,申請人應當同時符合《證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2.證券從業人員執業證書申請程序
根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執業證書的申請程序是:
(1)申請人登錄證券業協會執業證書管理系統,填寫執業證書申請表,連同打印的書面申請表及第八條規定的其他申請材料提交所在機構;
(2)機構資格管理員對執業證書申請表進行初審并確認,書面申請表由機構保管備查,電子申請表提交證券業協會;
(3)證券業協會對機構提交的執業證書申請表進行審核,必要時可要求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材料,協會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后30日內審核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