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畢業和中考錄取依據正式發布——北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中明確,該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從2018年入學初一新生開始,初中12門科目將全部納入初中學考的范圍,實行全科開考、隨教隨考,2021年,畢業會考和中考將首次兩考合一。今天(24日),北京市教委公布了《北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明確了相關考試細則。
12門學習科目全部納入學考 8門納入中考
按照《實施辦法》,12門科目將全部納入初中學考的范圍,其中語文、數學采用筆試方式,分值均為100分;外語采用筆試、聽力和口語考試方式,分值分別為60分、40分、40分,學生九年級有兩次聽力和口語考試機會;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考試,采用筆試與參加實踐活動相結合的方式,分值均為80分,其中筆試分值70分,實踐活動分值10分;體育與健康采用現場考試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其中現場考試分值30分,過程性考核分值10分。據了解,學生以此為依據取得的成績都為原始成績,依據原始成績劃定,將由高到低分劃定A、B、C、D四個等級成績。原始成績主要用于中招錄取,等級成績主要用于畢業認定和自主招生。中招錄取將從12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中確定8門,將原始成績計入總成績,滿分為66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物理6門成績必須計入;按照文理兼顧原則,在歷史和地理中擇優確定1門、在化學和生物中擇優確定1門計入。
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兩科目以等級成績呈現
此外,12門科目中的藝術(音樂、美術)將依據學生平時表現和綜合測評確定成績,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和勞動技術)依據學生實際操作能力確定成績,兩門科目考試僅以等級成績呈現。
實踐活動包括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和綜合社會實踐活動,學生須在初中三年完成10次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每次計3分,滿分30分。成績除以3后,分別計入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七、八、九年級每學年應完成10次綜合社會實踐活動,共30次,每次計1分,滿分30分。成績除以3后四舍五入取整,分別計入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初二學生本學期末參加地理、生物學考
將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合二為一,主要是實現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根據《實施辦法》,現在的初二學生按計劃將于本學期末參加地理、生物兩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
據了解,學生在完成每門科目課程內容學習后即可參加該科目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隨教、隨考、隨清,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有科目合格方可畢業。其中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和勞動技術)學完即考。地理、生物考試安排在八年級第二學期末,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考試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語文、數學、外語(筆試)、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考試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末。
北京市初中在校學生均須按年級參加各科目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在八年級參加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的本市初中在校生,須于畢業當年參加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用于畢業。外省回京考生應按年級參加本市中招錄取相關科目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地理、生物考試須八年級參加。往屆生只能參加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北京市初中在校生在學籍所在初中報名。往屆生、外省回京考生等其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到戶籍所在區教育考試中心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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