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考 答 案
1 .B 2. A 3. AD
4.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必須遵守本條例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第三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5.防止裝車臺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可采取以下措施:
(1)在裝車臺處按要求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器;
(2)汽車槽車裝車臺的膠管接頭應采用與汽車槽車配套的快裝接頭,該接頭與膠管之間應設置閥門;
(3)汽車槽車裝車臺應設置靜電接地栓,裝卸前槽車應進行靜電接地連接;
(4)對槽車的裝卸油量進行嚴格控制,避免超載;在裝卸過程中,應控制裝卸車流速不大于4.5 m/s;
(5)液化氣罐車進人廠區必須戴阻火帽;
(6)裝車臺附近按照規范配置消防器材;
(7)嚴格執行禁火制度;
(8)操作工人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9)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