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安全工程師報名審核為考后審核,2018年河南鄭州考后審核要求未公布,參考去年信息如下:
根據群眾舉報及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在各類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中,有個別考生和中介培訓結構由于利益驅動,在報名資格審查中不惜采取學歷證書和工作單位及經歷造假的辦法蒙混過關。更有甚者,一些資格考試培訓機構為了牟取暴利,私刻有申報資質的單位公章為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這種違法行為嚴重擾亂了考試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這些培訓機構的這種亂象,提出了如果政府部門不嚴格資格審查、不采取有效措施打擊不法中介機構的違法行為就是不作為,就無法保證執業資格考試的公平和公正。因此,為了維護執業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和嚴肅性,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市人社職改部門將通過社保管理平臺核實考生的社保信息與報名單位是否一致(根據社會保險法,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有法律依據),目的是核實考生報名單位和工作經歷的真實性。未繳納社保的考生或社保與報名單位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供銀行工資流水和勞動合同,市人社局先受理其材料,然后委托相關部門核實考生單位的真實性,如經核實報名單位屬實,將按要求核發證書。如發現考生工作經歷及學歷造假或單位幫助考生造假的,按照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1號部長令)和《河南省職稱評聘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豫人社職稱〔2013〕18號)進行處理,并上報鄭州社會信用體系。資格審查提交的材料:
1、XX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省考試中心網站報名通知中下載)一式兩份;
2、身份證及復印件;
3、畢業證及學歷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的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4、職稱證及聘任證(考試需要的專業才提供,鄭州市單位的考生必須提供鄭州市內職稱證書);
5、單位工作經歷證明原件;
6、未繳納社保的考生或社保信息與報名單位不一致的考生,還應提交銀行工資流水和勞動合同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