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實施我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做好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在我省的實施工作,根據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應急〔2019〕8號)有關規定,現就我省進一步實施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廣東省內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與監管。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統籌協調,做好命審題組織管理、考務文件制定、考務組織管理、閱卷評分等工作;省應急管理廳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負責選派和管理命審題專家、閱卷專家,并指定專家負責試題和閱卷質量,協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做好報考資格審核等考務工作。
二、我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根據全國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結合我省各專業實際要求自主命題并組織實施。
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應急管理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確定我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四、已取得我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合格證明作為注冊時變更專業類別等事項的依據。
五、我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發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電子證書或電子合格證明,不再發放紙質的證書或合格證明。
六、取得我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注冊條件的可申請執業注冊。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由省應急管理廳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依法制定。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11月13日
原文標題: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實施我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通知
原文來源網站: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報名推薦:各省2024年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報名時間及入口匯總
溫馨提示:注冊安全工程師一年僅一次報考機會,每年都有不少考生錯過!為了幫助大家順利報考,233網校特提供免費訂閱功能,及時提醒你報考!
下方掃碼免費訂閱提醒,不錯過注安重要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