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北京市2025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2025年北京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2025年5月16日-5月20日14:00,網上資格審核時間2025年5月16日-5月20日,網上繳費時間:2025年5月16日-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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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北京市2025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關于貫徹執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19〕89號)和《關于印發〈北京市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19〕90號)精神,現將北京市2025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北京市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實務》2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實務》為專業科目。專業類別劃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個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二、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 素質和道德品行,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北京,具備下列條件 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部2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考全科” 級別)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二)參加1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增專業”級別)
已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
(三)報名條件說明
1.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其中中專學歷不包含高中、職業高中和技校學歷。
2.從事安全生產業務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安全生產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工作年限。
三、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二)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安全生產實務》科目為主、客觀結合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須仔細閱讀試卷封二頁的答題須知和專用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試考場資源全市統籌安排,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s://link.233.com/22090/,下同)“人事考試服務頻道”(以下簡 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點擊本項考試 報名鏈接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兩類人員管理。“老考生”是指已在北京市成功報考過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含報考級別為“增專業”的人員),其余人員為“新考生”。
1.老考生
(1)報名信息提交時間:2025年5月16日至5月20日14:00;
(2)網上繳費時間:2025年5月16日至5月23日。
2.新考生
上傳證明材料包括:
(1)學歷證書;
(2)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的報考 人員,還須上傳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認證書。
上述證件、證書或證明均須上傳其原件的清晰圖片。
3.本項考試不設置補報名或補繳費環節,錯過提交報名信息時段或繳費時段的,均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4.報考人員報名時如遇問題,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查看“問題解答”。
(二)準考證打印
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2025年6月17日至6月21日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詳見《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通知》(應急廳〔2019〕43號)。
五、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考全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增專業”級別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專業科目,方為合格。
(二)考生可于2025年8月中旬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查詢考試成績,證書發放事宜將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三)按照《關于啟用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電子證 書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21〕5號)和《關于試點推行專 業技術人員考試電子合格通知書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19〕 80號)精神,北京市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啟用電 子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考試合格者,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 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個人辦事”欄目,進入“專業技術人員資 格證書”下載并打印相應電子資格證書或電子合格通知書。
六、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
(一)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2〕375號)規定,本項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45元。
(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30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因電子票據查驗有效期為一年,請考生及時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30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參加考試年度及考試名稱發送至郵箱kszxcw@link.233.com/22090。發送郵件后的3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回復,并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七、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一)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二)考生考試時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八、社會監督和咨詢電話
(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二)紀檢監察監督舉報:https://link.233.com/20377/
(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
2025年4月29日
原文標題:關于北京市2025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原文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