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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考函[2010]17號
關于做好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0]18號),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0年9月4日、5日舉行。為做好我市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均須通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一)網上報名
2010年4月13日10:00至5月14日17:00 截止(24小時開通)自5月14日17:00起,將關閉報名網關,不再辦理補報名手續。
(二)報名確認
1、報名確認時間:2010年5月10日至5月14日截止(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確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二樓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咨詢電話:83776655.
(三)報考條件見附件1。
(四)報名的具體操作程序和材料要求見附件2。
二、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9月4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9月5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產技術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三、考試方式
(一)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方式,考試時,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超出規定區域作答無效。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及橡皮擦,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考點配發,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五、其他事項
(一)具體報名工作由市考試院組織。
(二)收費:按照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三)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報名文件要求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及偽造證書、弄虛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薦,同時也不得推薦非本單位的人員報考。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四)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者,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以外,還須持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驗證證明(深圳市學歷驗證地址:深圳市寶安北路人才大市場6樓)在指定的時間到市考試院審核發證窗口辦理領取《執業資格證書》手續。不符合條件者,考試成績無效,不給予發放《執業資格證書》,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符合條件者,頒發《執業資格證書》。領證時間、地點及領證手續可登錄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五)考試用書: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征訂工作由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負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西街17號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發行部,郵編:100029,電話:010-64965024,64913859,網址:http://link.233.com/26751/issue/index.aspx。考生可直接向該部聯系訂購。
附件:1、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1
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報考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1、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報考級別為“考4科”)考試(以下報名條件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9月3日):
學歷或學位 | 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的最少時間 | 對應的最遲畢業年限 |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 | 7年 | 2003年 |
其他專業中專學歷 | 9年 | 2001年 |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 | 5年 | 2005年 |
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 7年 | 2003年 |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 | 3年 | 2007年 |
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 | 5年 | 2005年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2年 | 2008年 |
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3年 | 2007年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 | 1年 | 2009年 |
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 | 2年 | 2008年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 | 2010年 | |
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 | 1年 | 2009年 |
2、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的條件:
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2000年9月3日前畢業),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附件2
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13日10:00至5月14日17:00截止(24小時開通)報名流程如下:
1、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link.233.com/13777)→點擊“網上報名(http://link.233.com/25300/webregister/default.aspx)”欄目→選擇《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到用戶登錄界面→點擊“考生報名”→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后點擊“進入報名”→閱讀“報名須知”、“誠信承諾書”→點擊“下一步 ”及“同意”后進入→必須按要求用簡體字詳細填完報名信息(續考人員須在相應欄中準確填寫檔案號,否則成績無法滾動計算)→點擊“提交”后記下報名序號→按要求上傳相片→點擊打印報名表→用A4紙從網上正反面打印一份《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單位審核確認。
2、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在《報名表》上加注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簽名。
(二)報名確認
報名確認時間為:2010年5月10日至14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報名確認手續如下:
持已打印好的《報名表》原件和下述報考者必須提交的材料 →到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審核窗口審核報考資格→報名窗口辦理報名確認手續→領取繳款通知書并按時到深圳發展銀行繳費→報名完成。
報名完成的考生不需前往市考試院領取準考證,必須在考試前的7—20天內可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 (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持自行下載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赴考(兩證缺一不可)否則,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報考者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一)《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本人簽名)原件一份。
(二)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應經本人簽名)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的,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和聘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應經本人簽名)
(五)外省市轉入的報考人員需備齊上述報考人員所需材料重新審核,并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須用A4紙復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報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