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大綱由繼續教育對象、繼續教育目的、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主要內容和學時安排五部分組成。
1.繼續教育對象
從事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2.繼續教育目的
通過繼續教育,加強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道德修養,使注冊安全工程師及時了解相關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方面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補充、更新、拓展相關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方面的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不斷完善專業知識結構,提升專業素質、執業能力和職業道德素養。
3.繼續教育要求
3.1 繼續教育應按照本大綱規定的內容、學時實施。內容包括職業道德規范,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具體內容可結合實際情況酌情調整。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注冊有效期(3年)內,繼續教育學時不得少于48學時。
3.2 采用國家推薦的繼續教育教材。
3.3 繼續教育要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講求實效。采用集中授課、專題講座、研討交流和有計劃、有組織、有考核的自學等多種有效的方式。
4.繼續教育內容
4.1 職業道德規范
4.2 相關民爆器材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標準
4.2.1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新頒布的民爆器材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4.2.2相關民爆器材安全管理標準
4.3 民爆器材安全管理
4.3.1 民爆器材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及工程項目的“三同時”等。
4.3.2 民爆器材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管理與實施,應急救援案例分析與討論。
4.3.3 民爆器材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評價
安全評價的意義、作用、程序,評價方法與要求等。
4.3.4 事故管理
事故分類與調查、事故分析與報告、事故處理程序和方法、事故等級和損失計算、事故責任劃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與討論等。
4.4 民爆器材安全技術
4.4.1 炸藥的燃燒與爆炸知識
4.4.1.1 炸藥的本質、爆炸三要素、爆炸作用的效應等
4.4.1.2 炸藥的感度與安全性
4.4.1.3 炸藥的燃燒及其特性
炸藥與一般燃料燃燒的區別,炸藥燃燒轉爆轟的條件等。
4.4.1.4 炸藥的爆炸及其特性
炸藥能量釋放的三種形式及其相互轉化,炸藥的爆炸性能、安全性能及爆炸破壞作用,安全距離,殉爆距離等。
4.4.1.5 火藥、起爆藥、延期藥的基本知識
4.4.1.6 工業火工品安全技術基礎知識
4.4.1.7 民爆器材防火防爆的技術措施
消防給水、消防設施、滅火方法、防護屏障、工藝參數的安全控制、自動控制與安全保險裝置等。
4.4.2 民爆器材的基本特性與安全性能
4.4.2.1 民爆器材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及其特性
4.4.2.2 產品分類、用途與組成(結構)
4.4.2.3 民爆器材的基本特性與安全性能
工業炸藥及其制品、工業雷管、索類火工品的基本特性與安全性能。
4.4.2.4 民爆行業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與本質安全
4.4.3 民爆器材生產安全技術
4.4.3.1 安全規范的基本原則
防止事故原則、最小損失原則、以人為本原則(包括:定員、定量)。
4.3.3.2 建筑物的危險等級與計算藥量
4.3.3.3 企業規劃和外部距離
4.3.3.4 總平面布置和內部最小允許距離
4.3.3.5 工藝與布置
4.3.3.6 危險品的儲存和運輸安全
4.3.3.7 電氣安全技術
電氣危險場所分類,電氣設備,室內電氣線路,照明,室外電氣線路,防雷和接地,防靜電,通訊。
4.3.3.8建筑結構
般規定,危險性建筑物的建筑構造,危險性建筑物的結構選型,抗爆設計,安全疏散,嵌入式建筑物,通廊和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