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教育大綱由繼續教育對象、繼續教育目的、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主要內容和學時安排五部分組成。
1.繼續教育對象
從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2.繼續教育目的
通過繼續教育,加強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道德修養,使注冊安全工程師及時了解相關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方面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補充、更新、拓展相關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方面的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不斷完善專業知識結構,提升專業素質、執業能力和職業道德素養。
3.繼續教育要求
3.1 繼續教育應按照本大綱規定的內容、學時實施。內容包括職業道德規范,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具體內容可結合實際情況酌情調整。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注冊有效期(3年)內,繼續教育學時不得少于48學時。
3.2 采用國家推薦的繼續教育教材。
3.3 繼續教育要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講求實效。采用集中授課、專題講座、研討交流和有計劃、有組織、有考核的自學等多種有效的方式。
4.繼續教育內容
4.1 職業道德規范
4.2 相關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
4.2.1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新頒布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4.2.2相關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標準。
4.3安全生產管理
4.3.1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4.3.1.1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體系
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管理的任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職能、全面安全管理等。
4.3.1.2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動、工傷事故處理、安全標志等。
4.3.2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4.3.2.1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目標、內容和方法。
4.3.2.2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及危險源整改)
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制度
施工現場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和統計制度
施工現場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施工現場特殊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施工現場危險設施及裝置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文明生產施工制度
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施工現場安全交接班制度。
4.3.2.3 建筑施工項目管理目標體系和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4.3.3 現代安全生產管理理論與技術
主要包括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及特點,事故致因理論,安全系統工程等。
4.3.4 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辨識和應急管理
4.3.4.1 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辨識
主要包括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和方法,重大危險源的申報登記,建筑施工現場常見重大危險源等。
4.3.4.2 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
主要包括事故應急管理基本知識、應急預案核心要素、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培訓、演練和評審等。
4.3.5 建筑施工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4.3.5.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2001的運行模式和基本特點。
4.3.5.2 建筑施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和認證。
4.4安全生產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