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近幾年, 電氣線路設備故障或違章使用引起的火災居高不下, 嚴重危害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 已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由于電氣火災突發性強、隱蔽性強, 特別是某些電氣工程因非正規安裝, 布線方式混亂, 容易引發電氣故障, 也容易引起火災。非電氣原因引起的火災在發生和蔓延過程中, 電氣設施處于火焰高溫作用, 破壞電氣絕緣, 帶電線路相繼發生短路等誘發電氣故障。因此, 在疑難火災原因認定過程中, 怎樣理解電氣起火源和周圍可燃物之間的關系, 電氣火災痕跡物證與起火源之間的關系, 火災原因認定和技術鑒定之間的關系, 是火調人員在工作實踐中應該著重掌握的事情, 也是查清事實, 處理責任事故的關鍵。本文就多年來從事現場和火因鑒定工作的實踐, 談談具體的看法和涉及的有關問題。 來源:www.examda.com
2 電氣火災原因認定和殘留物技術鑒定
火災原因認定是火災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火災調查與相關部門合作, 經過人員詢問、現場勘查、物證鑒定等環節, 對引起火災之原因給出準確的判定意見?;馂脑蛘J定的正確與否, 取決于火調人員掌握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火場殘留物的燒毀狀態和特征規律,物證殘存痕跡的分析、判別與鑒定, 有賴于發現者(目擊者)、撲救者等的指證??梢哉f特大疑難火災電氣原因的認定與排除是多學科知識和專家經驗綜合運用的結果。若不注重火災現場中的每一個重要環節, 都將導致火災原因認定缺乏科學性、準確性, 甚至出現偏差或錯判, 影響公安消防部門火災原因認定的公信力, 也不利于司法機關判定火災糾紛。從技術角度看, 火災原因認定必須首先確定起火點或部位, 通過殘留物狀態分析火災發生、發展的時空關系, 痕跡物證之間相互的證明關系, 判定火流方向和蔓延方向, 最終找到起火點(部位)。其次, 必須在起火點(部位) 處查清引起火災的起火源。由于引起火災的原因種類較多, 起火空間的限制, 火災的模式也是多樣的, 殘留物存在的狀態和特征也是不同的。提取必要的痕跡物證或殘留物進行技術鑒定或檢驗, 對鑒定結論或檢驗結果再經現場勘驗核實, 排除可疑因素, 才能查清火災原因。其三, 根據痕跡物證鑒定情況, 痕跡物證與其它痕跡物證的相互指證關系, 火災發生前物證的電氣故障征兆等因素, 對引起電氣故障的進一步分析, 判明電氣故障引起的原因, 為分清事故責任提供科學依據。所以, 疑難電氣火災的認定是一項較為系統的辨識過程, 是現場勘查—物證分析—勘查核實的反復過程, 每一環節均不可偏廢。
重特大疑難電氣火災殘留物技術鑒定是通過利用科學的試驗方法和手段, 對火災現場中提取的痕跡物證形成的原因或性質進行鑒別, 目的是為電氣火災原因認定提供更為可靠的技術支撐。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 火災原因認定技術也在不斷地發展和進步, 憑經驗或感覺判定痕跡的性質將逐漸為科學分析方法和技術所取代, 因而技術鑒定在火災認定過程中顯得越來越重要。目前廣泛應用的電氣火災原因技術鑒定方法主要有宏觀分析法、金相分析法、成分分析法、剩磁分析法、綜合分析法、模擬試驗法等, 上述方法為認定火災起火原因發揮了重大的作用。但是, 技術鑒定只是火因認定過程中重要的一個方面, 而不能取代火因認定, 必需將火因技術鑒定和現場勘查有機結合起來, 才能使火因認定更科學、更準確、更有可信力。從目前消防管理體制來看, 火因認定屬于消防監督機關的業務范疇,而火因技術鑒定大都是科研單位或鑒定中心從事的技術服務范疇, 鑒定單位在絕大多數情況下, 不參與火災現場的調查工作, 只對消防監督機關送檢的痕跡物證形成的性質進行分析。由于痕跡形成是能量在時間和空間、火災環境及其故障模式等綜合作用的結果, 如著火前發生故障形成的痕跡大多數是構成火災的直接因素, 又如構成電氣火災的故障痕跡又被火焰作用而破壞或提取不到, 會造成火因認定和技術鑒定結論的不一致。因此不能將技術鑒定絕對化、形式化, 單純的以技術鑒定結論作為證據, 而不綜合分析火災中出現的相關因素, 這不是科學的、符合實際的認定方法。 來源:考試大
火災調查實踐證明, 火災原因認定是一個極為復雜的系統辨識過程。電氣物證鑒定(本文主要是論述殘留物技術鑒定) 是電氣火災認定和排除的重要組成部分, 鑒定結論是火因認定的重要證據。但技術鑒定鑒別痕跡的熔化性質(原因) , 只能說明電氣故障或誘發故障發生的結果, 并不說明故障形成的原因。
3 主要技術鑒定術語的理解
3.1 一次短路熔痕一次短路熔痕是指銅鋁導線在著火前發生短路故障而殘留的熔化痕跡。它包含三種含義: 其一,“著火前”表示處于非火災環境(自然環境) ; 其二, 表示電氣線路發生短路故障, 不考察短路形成的原因; 其三, 表示短路時釋放的熱能使導線熔化到凝固的過程。在勘查現場過程中, 對技術鑒定做出的一次短路熔痕結論,應重點注意以下問題: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1) 查清在著火前一段時間內, 電氣線路或設備有無發生故障,發生故障后的維修情況, 是否將故障殘存部分棄留在起火部位或起火點處。如某汽車制造廠火災, 送檢的物證鑒定為一次短路熔痕, 后經現場勘查和訪問核實, 該送檢物證為檢驗汽車電瓶是否帶電所使用過的導線。
(2) 查清著火前電氣有無異常情況, 包括煙霧、氣味、聲光、電壓波動等。如電氣絕緣燒損伴隨著較強的刺激味道, 短路是線路之間的放電過程, 發生短路時有一定的聲響和弧光等。
(3) 應注意是否有利用電氣設施進行縱火的可能性, 用電氣設施短路縱火是人為地使不等電位的帶電導體發生短路引燃可燃物起火。所以這要通過查清起火點處是否留有可疑物品, 是否有助燃劑的存在來確定。
(4) 長距離懸掛帶電導體如架空線等在已著火情況下被燒斷后, 又在重力拉動下其電源側線路向支撐點方向移位而脫離最先著火部位, 這時發生對地或其他金屬短路, 則痕跡鑒定結果表現為一次短路熔痕特征。應查清整個線路有無短缺, 痕跡發生的具體位置,與搭接地面或金屬物質痕跡是否重合, 痕跡下面有無可疑物品等。
(5) 瞬間多點短路, 電氣回路有時因高壓或過流,會發生沿電源方向移動的多點短路, 引起火災的短路點不一定發生在供電線路末端, 也就是第一次短路的位置。
3.2 二次短路熔痕二次短路熔痕為銅鋁導線在火焰或高溫作用下,因絕緣破壞而發生短路時殘留的痕跡。它也包含三個含義: 其一, 表示痕跡的形成處于火災環境中或高溫分布區域; 其二, 表示電氣因絕緣破壞發生誘發性短路故障, 其三, 表示短路釋放的熱能和高溫熱能共同作用使導線發生熔化和凝固的過程。在火災原因認定過程中,如鑒定結論為二次短路熔痕, 又找不到其它電氣痕跡,大多數排除電氣火災的可能性。但應注意以下問題:
(1) 構成火災的短路痕跡可能在火焰的作用下遭到破壞, 形成火燒熔痕或重新發生短路, 特別是成束電纜火災, 某一部位發生短路, 起始是由電纜芯外側表面發生短路, 引燃絕緣起火, 電纜芯部又發生短路, 在強大的電弧和火焰作用下, 原先形成的一次短路熔痕容易遭致燒毀, 留下的痕跡反映出二次短路熔痕特征。
(2) 對電熱器具的電源線和大功率照明線路(如白熾燈、鹵素燈) , 即使鑒定為二次短路痕跡, 只要查清電源線和發熱元件是直接連通的或電源線和發熱元件之間的開關處于閉合狀態, 就可以證明電熱器具在起火前處于帶電狀態, 這是電熱器具烤燃可燃物的一個有力的佐證。
(3) 對電磁式電氣設備如變壓器、鎮流器、接觸器等若鑒定在繞組(線圈) 上的熔痕為二次短路熔痕, 不能排除線圈引起火災的可能性。因為線圈(繞組) 過流,溫升過高, 使匝間絕緣炭化冒煙起火, 繼而發生匝間或層間短路, 則短路痕跡由以前定義為二次短路痕跡, 現應改為線圈(繞組) 故障形成的電熱熔痕, 用以區分火燒短路即二次短路痕跡。否則, 結論或定義不清楚, 對火災原因認定有著重大的影響。
3.3 電熱作用形成的熔化痕跡接觸不良引起火災往往在接點處留下電熱作用熔化痕跡, 對痕跡的鑒別是認定接觸不良火災的主要技術依據。然而就其痕跡形成原理來看, 一方面由于接觸不良如收縮電阻或膜電阻過大以及松動、振動等原因形成, 另一方面接點的超容量使用, 長期小范圍過電流形成, 這種接觸故障往往形成時間較長, 伴有惡性循環, 容易引起火災, 從目前的技術角度只能定義為電熱作用形成的熔化痕跡。在此應著重提及的事項是接點通過故障(線路原發性故障和火災誘發性故障) 大電流, 大大超過接點的容量, 短時作用也會形成接點電熱作用熔化痕跡, 這種情況有時會發生, 但較少見。對于這類痕跡主要根據火災現場蔓延方向、燃燒規律和火流方向, 縮小起火部位的范圍。另外通過檢查接點所帶的負荷工作狀態和線路情況, 如線路有無短路痕跡, 接點處有無發生金屬崩濺等可認定或排除接點過熱引起火災的可能性。
4 結語
在火災調查過程中, 電氣殘留的痕跡物證十分普遍, 必須將電氣痕跡物證同其他痕跡物證聯系起來, 形成以起火點為中心向四周蔓延的立體分布體系, 才能揭示火災發生和發展過程中的燃燒規律及其變化。痕跡物證勘驗在火場勘查過程中處處體現, 涉及廣泛的經驗知識和鑒定技術。為適應火災調查技術發展的需要, 必須建立電氣火災調查知識和概念體系, 探索痕跡物證勘驗更為科學的方法和技術手段, 并逐漸完善, 以更好地為火災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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