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礦山水災的預測
礦井水災的預測是指礦井在開采前,根據地質勘探的水文地質資料及專門進行的水害調查資料,確定礦井水災的危險程度,并編制礦井水災預測圖。
(1) 地下礦山水災危險程度的確定
①用突水系數來確定礦井水害的危險程度。突水系數是含水層中靜水壓力(kPa)與隔水層厚度(m)的比值,其物理意義是單位隔水層厚度所能承受的極限水壓值。
②按水文地質的影響因素來確定礦井水害的危險程度。該方法是按水文地質的復雜程度將礦區的水害危險程度劃分為5個等級。
(2) 地下礦山水災預測圖的編制。根據隔水層厚度和礦區各地段的水壓值,計算某開采水平的突水系數,編制相應比例的簡單突水預測圖,然后根據礦區突水系數的臨界值,圈定安全區和危險區。水災預測圖的另一種編制方法是在開采平面圖上圈定地下水災的等級區域,據此制定最佳礦井規劃和防治水害的措施,加強危險區域的監測,保證安全生產。
2.地下礦山突水預兆
地下礦山突水過程主要決定于礦井水文地質及采掘現場條件。一般突水事故可歸納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突水水量小于礦井最大排水能力,地下水形成穩定的降落漏斗,迫使礦井長期大量排水;另一種是突水水量超過礦井的最大排水能力,造成整個礦井或局部采區淹沒。在各類突水事故發生之前,一般均會顯示出多種突水預兆。
(1)一般預兆:
①煤層變潮濕、松軟;煤幫出現滴水、淋水現象,且淋水由小變大;有時煤幫出現鐵銹色水跡。
②工作面氣溫降低,或出現霧氣或硫化氫氣味。
⑧有時可聞到水的“嘶嘶”聲。
④礦壓增大,發生片幫,冒頂及底鼓。
(2)工作面底板灰巖含水層突水預兆:
①工作面壓力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有時可達500mm以上。
②工作面底板產生裂隙,并逐漸增大。
③沿裂隙或煤幫向外滲水,隨著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當底板滲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時,煤幫滲水可能停止,此時水色時清時濁,底板活動時水變渾濁;底板穩定時水色變清。
④底板破裂,沿裂縫有高壓水噴出,并伴有“嘶嘶”聲或刺耳水聲。
⑤底板發生“底爆”,伴有巨響,地下水大量涌出,水色呈乳白或黃色。
(3)松散孔隙含水層水突水預兆:
①突水部位發潮、滴水且滴水現象逐漸增大,仔細觀察發現水中含有少量細砂。
②發生局部冒頂,水量突增并出現流砂,流砂常呈間歇性,水色時清時混,總的趨勢是水量、砂量增加,直至流砂大量涌出。
③頂板發生潰水、潰砂,這種現象可能影響到地表,致使地表出現塌陷坑。
以上預兆是典型的情況,在具體的突水事故過程中,并不一定全部表現出來,所以應該細心觀察,認真分析、判斷。
(五) 地下礦山水災事故的救護及處理
1.井巷發生透水事故時,礦山救護隊的任務是搶救受淹和被困人員,防止井巷進一步被淹和恢復井巷通風。
2.處理地下礦山水災事故時,礦山救護隊到達事故礦井后,要了解災區情況、突水地點、性質、涌水量、水源補給、水位、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具有生存條件的地點及其進入的通道等,并根據被堵人員所在地點的空間、氧氣、瓦斯濃度以及救出被困人員所需的大致時間,制定相應的救災方案。
3.礦山救護隊在偵察時,應判定遇險人員位置,涌水通道、水量、水的流動線路,巷道及水泵設施受水淹程度、巷道沖壞和堵塞情況,有害氣體濃度及巷道分布情況和通風情況等。
4.采掘工作面發生透水事故時,第1個小隊一般應進入下部水平救人,第2個小隊應進入上部水平救人。
5.對于被困在井下的人員,其所在地點高于透水后水位時,可利用打鉆等方法供給新鮮空氣、飲料及食物;如果其所在地點低于透水后水位時,則禁止打鉆,防止泄壓擴大災情。
6.地下礦山透水量超過排水能力,有全礦或水平被淹危險時,應組織人力物力強行排水,在下部水平人員救出后,可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區放水。如果下部水平人員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設備受到被淹威脅時,可用裝有粘土、砂子的麻袋構筑臨時防水墻,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7.如果透水威脅水泵安全,在人員撤退的同時要保護泵房不致被淹。
8.排水過程中要切斷電源、保持通風、加強對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并且要注意觀察巷道情況,防止冒頂和掉底。
(六) 地下礦山淤泥、粘土和流砂潰決事故的救護及處理
1.地下礦山潰決事故的類型
(1)巖溶突泥。大量的巖溶充填物(如黃泥等)潰人井巷,威脅礦井生產,造成人員傷亡。
(2)地面淤泥從塌陷區裂縫潰人井下。由于采動的影響,采空區冒落造成地表塌陷,導致地面淤泥從裂縫潰入井下,給煤礦的正常生產和人員安全帶來威脅。
(3)煤層頂部含水泥砂層潰人。當煤層頂部有含水、含泥沙層,開采后由于頂板冒落不實,黃泥、泥漿從裂隙潰人井巷,形成災害。
2.處理地下礦山潰決事故的行動準則
(1)處理淤泥、粘土和流砂潰決事故時,礦山救護隊的主要任務是救助遇險人員,清除透人井巷中的淤泥、粘土和流砂,加強有毒有害氣體檢測,恢復通風。
(2)潰出的淤泥、粘土和流砂使遇險礦工被困堵時,在搶救時應首先確定遇險人員所處的位置,并盡快清通淤堵區,向被困堵人員輸送新鮮空氣、食物和飲料等生活必需品。
(3)當泥砂有潰人下部水平的危險時,應將下部水平人員撤到安全處。
(4)在淤泥已停止流動,尋找和救助人員時,應在鋪于淤泥上的木板上行進。
(5)在拆除阻擋淤泥的阻塞物時,可在其中開一些小孔,供淤泥逐漸流放之用。如果阻塞物內的淤泥帶具有壓力,則應在防護墻的掩護下拆除阻塞物。
(6)遇險人員救出后,應將處于淤堵地點附近人員迅速繞過災區進入安全地帶,禁止逆著淤泥蔓延的方向撤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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