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教材新增法規30部,刪除3部。新增法規內容涉及煤礦、建筑、化工、礦山等各行業,其中大部分法規均是首次出現。法規科目比較適合題海戰術,在學習完整課程后可大量做題練習。【8月5日】2019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習題及答案,對自己的復習結果進行小小的檢測。
【8月5日】2019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習題及答案
1、《安全生產法》第2條明確了排除適用的特殊規定。下列關于《安全生產法》適用范圍的說法,正確的是()。
A.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鐵路交通安全沒有規定的,適用《安全生產法》
B.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非煤礦山安全沒有規定的,不適用《安全生產法》
C.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安全生產法》
D.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危險化學品安全另有規定的,不適用《安全生產法》
2、甲公司將其施工項目發包給乙公司,乙公司將其中部分業務分包給丙公司,丙公司又轉包給掛靠在丁公司的蔡某。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負責統一協調、管理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主體是()。
A.蔡某
B.丙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