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是必考科目,也是整個考試的基礎。其考點覆蓋廣、更新快、細節多,但高頻考點相對集中。以下是法規科目核心高頻考點,助你高效備考:
一、絕對核心法規 & 必考重點
1、《安全生產法》
企業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7項職責、全員責任制、安全投入保障)。
監管體系:政府監管職責(應急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
從業人員權利義務(知情權、拒絕違章指揮權、緊急撤離權、工傷保險與賠償)。
違法處罰(單位/個人罰款數額、停產停業、吊銷證照等,尤其關注大幅提高的罰款標準)。
重大隱患管理:整改不力可停產,拒不執行可斷電。
新修亮點:公益訴訟制度、高危行業強制投保安責險、平臺經濟安全責任。
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事故等級劃分: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事故的死亡、重傷、直接經濟損失標準(必考數字!)。
事故報告:現場人員→單位負責人→應急部門(1小時限時報告!)。
調查組組成與職責:不同等級事故的調查主體(政府層級)。
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原因、教育、措施、責任)。
3、《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認定情形(14種認定情形、3種視同工傷、3種排除情形)。
工傷待遇:醫療費、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尤其1-10級對應月數)。
用人單位責任:未參保的工傷賠償由單位承擔全部費用。
二、高頻專項法規考點
4、《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范圍(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8類)。
使用單位義務:登記、定期檢驗、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作業人員要求:持證上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5、《職業病防治法》
用人單位職業病預防主體責任(危害告知、檢測評價、防護設施、職業健康檢查)。
勞動者權利:職業衛生培訓、防護用品、拒絕無防護作業。
6、《突發事件應對法》
突發事件分級(Ⅰ級/特別重大→Ⅳ級/一般)。
應急處置措施:疏散、救助、封鎖危險場所等。
7、《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規劃布局(遠離公共區域)。
安全許可制度(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
運輸安全管理:駕駛員/押運員資質、車輛標志。
三、數字類考點速記(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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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考試不要求死記法條序號,重點在于理解應用場景和關鍵數據。進入鞏固階段建議用四色筆記記憶高頻考點,效率翻倍!
附:注冊安全工程師《法規》各章重要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