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這意味著,凡是經過政府或其相關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的建設項目,都必須遵守“三同時”的規定。
具體來說,這些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
經營性企業自主投資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此外,《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第三條還界定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范圍,即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和其他技術措施的總稱。因此,所有涉及這些安全設施的建設項目都必須按照“三同時”原則進行設計、施工和投入使用。
通過明確適用范圍,可以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在設計、施工和投入使用時都能充分考慮安全生產的要求,從而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考點:《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
考點練習題:
1、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進行監管,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關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說法,正確的是()。
A. 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規章制度屬于安全設施
B. 用于預防急性工業中毒的設施不屬于安全設施
C. 用于預防職業病危害的標識屬于安全設施
D. 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技術措施屬于安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