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化工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試行)
一、評 審 說 明
1.本評審標準適用于河南省化工生產企業,不含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企業。
2.化工生產企業類別原則上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確定的行業目錄執行。
3.本評審標準共8個A級要素、43個B級要素和80條評審內容。設6個A級要素否決項、4個B級要素否決項。
4.企業/評審單位應根據“評審內容”和“評審辦法”的有關要求,針對企業實際情況,在本評審標準的“自評/評審描述”列中,詳細、如實地進行扣分點說明。
5.本評審標準中累計扣分的,直到該條評審內容分數扣完為止,不得出現負分;
企業不涉及的評審項目或內容視為缺項,缺項分數在實際得分和應得分中均按0分計算;
評審過程中相關內容不得出現重復扣分。
6.設置“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兩條加分項,鼓勵企業做好相關工作。
7.本評審標準共計1000分(不含加分項)。最終評審得分換算成百分制,換算公式如下:
最終評審得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
8.本評審標準用于河南省化工生產企業二、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企業達標應同時滿足評審得分、A級要素得分和安全績效等要求(見下表)。
原則上,化工生產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持續運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請三級達標評審;三級達標企業持續運行三年以上,方可申請二級達標評審。
安全生產條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藝技術先進的中央駐豫企業、省屬企業、大型企業、上市公司和其它通過國際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經市級安全監管部門同意,可直接申請二級達標評審。
9.河南省化工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程序、有效期等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安監總辦〔2014〕49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注:本評審標準由河南省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協會起草編寫,評審單位及相關化工生產企業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電話:0371-63695775。
二、評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