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的繼續教育管理辦法對學時要求有什么改變?
答:新的繼續教育管理辦法對于不同級別持證人員的學時要求,改變不盡相同,具體如下:
新的繼續教育管理辦法中,持有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每個繼續教育周期的學時要求不變,即,應至少完成總計3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
持有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每個繼續教育周期內的學時要求有所調整,從“不低于30學時”調整為“不低于50學時”,即,應至少完成總計5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
2.新的繼續教育管理辦法對中級職業資格持證人員繼續教育的學時要求有所調整,具體有什么影響?
答:持證人員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時間不同,新的繼續教育管理辦法的影響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
(1)對于在2017年之前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首個繼續教育周期內,仍按照30學時的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培訓;但在2019年及以后年份開始的每個繼續教育周期內,需完成至少5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
(2)對于在2017年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首個繼續教育周期內,仍按照30學時的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培訓;在2020年及以后年份開始的每個繼續教育周期內,需完成至少5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
(3)對于在2018年及以后年份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在2019年及以后年份開始的每個繼續教育周期內,需完成至少5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
3.我持有多個職業資格證書,新的繼續教育管理辦法對我的繼續教育學時要求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答:對于持有同一級別多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第一個證書的批準日起,從第二年開始計算,每兩年為一個繼續教育周期,在一個繼續教育周期內只需要完成該級別一個證書要求的繼續教育學時。
持有不同級別多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對不同級別的證書分別按上述規則計算繼續教育周期和要求的學時;但在繼續教育周期重疊的年份,其獲得的繼續教育學時,可以同時用于滿足不同級別證書的繼續教育學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