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物質在空氣充足的條件下,達到一定溫度與火源接觸即行著火,移去火源后仍能持續燃燒達5min以上,這種現象稱為點燃。點燃的最低溫度稱為著火點。如木材的著火點為295℃。
物質名稱 |
燃點(0c) |
物質名稱 |
燃點(0c) |
黃磷 |
34-60 |
布匹 |
200 |
松節油 |
53 |
麥草 |
200 |
樟腦 |
70 |
硫 |
207 |
燈油 |
86 |
豆油 |
220 |
賽璐珞 |
100 |
煙葉 |
220 |
橡膠 |
120 |
松木 |
250 |
紙張 |
130 |
膠布 |
325 |
漆布 |
165 |
滌綸纖維 |
390 |
蠟燭 |
190 |
棉花 |
210 |
可燃液體的閃點與燃點的區別:在燃點時燃燒的不僅是蒸氣,而是液體(即液體已達到燃燒的溫度,可提供保持穩定燃燒的蒸氣)。在閃點時移去火源后閃燃即熄滅,而在燃點時則能繼續燃燒。
控制可燃物質的溫度在燃點以下是預防發生火災的措施之一。在火場上,如果有兩種燃點不同的物質處在相同的條件下,受到火源作用時,燃點低的物質首先著火。用冷卻法滅火,其原理就是將燃燒物質的溫度降到燃點以下,使燃燒停止。
(3)自燃和自燃點
自燃:可燃物質受熱升溫而不需明火作用就能自行燃燒的現象。
自燃點:自燃的最低溫度稱為自燃點。
自燃現象可分為受熱自燃和本身自燃兩種。
a、受熱自燃??扇嘉镔|雖然未與明火接觸,但在外部熱源的作用下使溫度達到其自燃點而發生著火燃燒的現象稱作受熱自燃。
在石油化工生產中,由于可燃物靠近高溫設備管道,加熱或烘烤過度,或者可燃物料泄漏到未保溫的高溫設備管道等原因,均可導致可燃物自燃著火。
b、本身自燃。某些物質在沒有外來熱源的作用下,由于物質內部所發生的化學或生化的過程而產生熱量,這些熱量在適當的條件下會逐漸積聚,使物質溫度上升,達到自燃點而燃燒。這種現象稱為本身自燃或自熱燃燒。能引起本身自燃的物質有植物油、油脂類、煤、硫化鐵等其它化學物質。
影響自燃點的因素有壓力、組分、催化劑、可燃物質的化學結構等。一般來說,壓力越高,自燃點越低;活性催化劑能降低物質的自燃點;混合氣體中氧濃度增高,將使自燃點降低;各種固體粉碎的越細,自燃點也越低;飽和碳氫化合物的自燃點高于其相應的不飽和化合物的自燃點;芳香族碳氫化合物的自燃點高于含有同數碳原子脂肪族碳氫化合物的自燃點,正位結構物質的自燃點低于異構物質的自燃點。
物質的燃點、自燃點和閃點的關系:
易燃液體的燃點比閃點約高1~5℃,而閃點愈低,二者的差距愈小。苯、二硫化碳、丙酮等的閃點都低于0℃。在開口的容器中作實驗時,很難區別出它們的閃點與著火??扇家后w中閃點在100℃以上者,燃點與閃點的差數可達30℃或更高。
由于易燃液體的燃點與閃點很接近,所以在估計這類液體有火災危險性時,只考慮閃點就可以了。一般來說,液體燃料的密度越小,閃點越低,而自燃點越高;液體燃料的密度越大,閃點越高,而自燃點越低。
幾種液體燃料的自燃點和閃點比較
物質 |
閃點/0c |
自燃點/0c |
汽油 |
<28 |
510-530 |
煤油 |
28-45 |
380-425 |
輕柴油 |
45-120 |
350-380 |
重柴油 |
>120 |
300-330 |
蠟油 |
>120 |
300-320 |
渣油 |
>120 |
230-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