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固體、易于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的概念分別是什幺?
一、易燃固體:
(1)易燃固體是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并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
二、易于自燃的物質包括發火物質和自熱物質兩類:
(1)發火物質。指即使只有少量物品與空氣接觸,在不到5min內便會燃燒的物質,包括混合物和溶液(液體和固體)。如黃磷、三氯化鈦等。
(2)自熱物質。指發火物質以外的與空氣接觸不需要能源供應便能自己發熱的物質。如賽璐珞碎屑,油紙,動、植物油,潮濕的棉花等。
三、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系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這類物質還能與酸或氧化劑發生反應,而且比遇水發生的反應更加劇烈,其著火爆炸的危險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