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廣東、吉林、重慶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后資格復核通知已公布,關于復核時間、復核地點、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項如下:
重慶(復核通知)
資格復審的時間2017年3月1-10日(工作日)
資格復審的地點: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渝北區新牌坊1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更多詳情查看復核通知。
廣東(復核通知)
請全科成績上線的考生于2017年3月6日至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省人事考試局服務大廳送交資格復核資料;
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3)。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4)。
4. 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5),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5.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第一款的考生還須提交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第二款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更多詳情查看復核通知。
吉林(復核通知)
上傳材料時間:2月23日至3月3日,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考試成績一律按照無效處理。
審核不通過結果的查看時間:2月27日至3月3日16點。
審核通過結果的查看時間:3月6日以后。更多詳情查看復核通知。
湖南(復核通知)
資格審查時間定于2017年2月20日至28日(工作日)
申請人按照“哪里報名哪里資格復審”的原則進行資格復審。
復審材料要求
1、已經所在單位初審后簽字蓋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
2、所在單位簽字蓋章的從事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
3、持教育部門學歷的,出具已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初審查驗結果
4、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技工院校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5〕46號)精神,規定“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照全日制大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高級技工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按照全日制中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畢業學歷的,出具已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初審查驗材料。更多詳情查看復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