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后資格審核地區,目前考后復核通知已公布!
湖南(復核通知)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所在單位資格初審、考試成績公布后人社部門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審查中的具體注意事項見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虛假信息等,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見附件3)。
廣東(復核通知)
考后資格復核實行屬地管理,誰復核誰負責。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省直、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具體聯系方式詳見附件5。
重慶(復核通知)
根據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有關工作通知》(渝人考[2016] 30號)要求,資格考試后復審原則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布成績后的15個工作日之內進行,對全部考試成績達到科目試卷總分60%及以上的考生進行復審,具體事項按照“重慶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復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提交復審材料,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站通知或關注“重慶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及時接受考試相關信息。
吉林(復核通知)
預合格人員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準考證打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后網上審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