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防安全工作的一般原則,綜合考慮房屋建筑結構、布局特點,消防設施(備)狀況,物業管理工作人員和客戶情況等因素,制訂小區滅火應急方案(預案),并堅持組織消防滅火模擬演習,是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的重要措施。
一、制訂預案
管理處須在認真調查研究基礎上,制訂出切實可行的要害部位滅火應急方案(預案),由主任審批消防演習方案,并報品質管理部存檔。消防演習方案的內容包括:
(一)報警、召集信號與集合地點;
(二)總(副)指揮與指揮部人員姓名;
(三)滅火組織結構與分工、職責;
(四)滅火方法與消防器材;
(五)疏散搶救人員、物品的地點和方法;
(六)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
為保證應急方案在實踐中得到正確運用,管理處應安排時間按預案內容進行分布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