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案》要求,草原火災的撲救實行分級負責,按屬地化管理。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草原火情監測預報,建立健全反應靈敏、運轉有效的應急管理機制,確保迅速有效地預防和處置草原火災。撲救草原火災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強化防撲火隊伍培訓,推廣先進的草原火災預防和撲救技術,增強草原火災快速反應能力,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按照農業部草原火險區劃,極高、高火險區各級草原防火主管部門在進入草原防火期前要做好各項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火措施。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劃定草原防火責任區,劃定草原防火管制區,規定管制期限,建立草原防火責任制度。中級以上草原火險地區應加強草原防火指揮系統建設,確保草原火情信息傳遞及反饋有效快捷,指揮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