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火災早期特征、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為人員疏散、防止火災蔓延和啟動自動滅火設備提供控制與指示的消防系統。
2.【報警區域】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警戒范圍按防火分區或樓層等劃分的單元。
3.【探測區域】將報警區域按探測火災的部位劃分的單元。
4.【保護面積】一只火災探測器能有效探測的面積。
5.【安裝間距】兩只相鄰火災探測器中心之間的水平距離。
6.【保護半徑】一只火災探測器能有效探測的單向最大水平距離。
7.【聯動控制信號】由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的用于控制消防設備(設施)工作的信號。
8.【聯動反饋信號】受控消防設備(設施)將其工作狀態信息發送給消防聯動控制器的信號。
9.【聯動觸發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邏輯判斷的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