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消防技術咨詢、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術培訓、消防設施檢測、火災事故技術分析、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監測、消防安全檢查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從事相關的消防系統項目,如:設計、安裝、檢測、維保、安全評估、性能化設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執業;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可以在注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執業。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范圍包括:
(一)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
(二)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
(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含滅火器維修);
(四)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五)火災事故技術分析;
(六)公安部或者省級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范圍包括:
(一)除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
(二)除25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建筑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含滅火器維修);
(四)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五)公安部或者省級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結合實際,根據上款規定確定本地區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具體執業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