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實行“告知承諾制”,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及系統在線核驗狀態為“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需在規定時間攜帶有關材料到人工核查點接受現場人工核查。
現場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參考如下:
1.從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表上的證件類型一致);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5.報考級別為免一科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本人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的高級工程師資格證書、職務聘任證書,或提供本人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
上述證件、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資格審查地點
1.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審查采取屬地化原則,一般來說報考人員需帶上述材料前往個市(州)公安消防支隊進行資格審查。
2.中央及省直單位的報考人員,寫材料前往所在地公安消防支隊進行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