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1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1.《消防法》關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主要有:
(1)任何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2)任何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3)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4)火災撲滅后,相關人員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5)任何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執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控告。
2.注冊消防工程師的權利義務:注冊消防工程師享有使用注冊消防工程師稱謂;在規定范圍內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執業活動;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行為提出勸告,并向本級別注冊審批部門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接受繼續教育;獲得與執業責任相應的勞動報酬對侵犯本人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等權利。同時履行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技術標準;履行崗位職責,保證消防安全技術執業活動質量,并承擔相應責任;保守知悉的國家秘密和聘用單位的商業、技術秘密;不得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消防安全技術能力;完成注冊管理部門交辦的相關工作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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