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滅火器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舉例詳見下表:
危險等級 | 舉例 |
亞重危險級 | 1.縣級及以上的文物保護單位、檔案館、博物館的庫房、展覽室、閱覽室 |
2.設備貴重或可燃物多的實驗室 | |
3.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演播室、道具間和發射塔樓 | |
4.專用電子計算機房 | |
5.城鎮及以上的郵政信函和包裹分檢房、郵袋庫、通信樞紐及其電信機房 | |
6.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旅館、飯店的公共活動用房、多功能廳、廚房 | |
7.體育場(館)、電影院、劇院、會堂、禮堂的舞臺及后臺部位 | |
8.住院床位在50張及以上的醫院的手術室、理療室、透視室、心電圖室、藥房、住院部、門診部、病歷室 | |
9.建筑面積在2000m2及以上的圖書館、展覽館的珍藏室、閱覽室、書庫、展覽廳 | |
10.民用機場的候機廳、安檢廳及空管中心、雷達機房 | |
11.超高層建筑和一類高層建筑的寫字樓、公寓樓 | |
12.電影、電視攝影棚 | |
13.建筑面積在1000m2及以上的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商場、商店的庫房及鋪面 | |
14.建筑面積在200m2及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 | |
15.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張及以上的養老院 | |
16.幼兒住宿床位在50張及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 |
17.學生住宿床位在100張及以上的學校集體宿舍 | |
18.縣級及以上的黨政機關辦公大樓的會議室 | |
19.建筑面積在500m2及以上的車站和碼頭的候車(船)室、行李房 | |
20.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 | |
21.汽車加油站、加氣站 | |
22.機動車交易市場(包括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及其展銷廳 | |
23.民用液化氣、天然氣灌裝站、換瓶站、調壓站 | |
中危險級 | 1.縣級以下的文物保護單位、檔案館、博物館的庫房、展覽室、閱覽室 |
2.一般的實驗室一 | |
3.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會議室、資料室 | |
4.設有集中空調、電子計算機、復印機等設備的辦公室 | |
5.城鎮以下的郵政信函和包裹分檢房、郵袋庫、通信樞紐及其電信機房 | |
6.客房數在50間以下的旅館、飯店的公共活動用房、多功能廳和廚房 | |
7.體育場(館)、電影院、劇院、會堂、禮堂的觀眾廳 | |
8.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下的醫院的手術室、理療室、透視室、心電圖室、藥房、住院部、門診部、病歷室 | |
9.建筑面積在2000m2以下的圖書館、展覽館的珍藏室、閱覽室、書庫、展覽廳 | |
10.民用機場的檢票廳、行李廳 | |
11.二類高層建筑的寫字樓、公寓樓 | |
12.高級住宅、別墅 | |
13.建筑面積在1000m2以下的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商場、商店的庫房及鋪面 | |
14.建筑面積在200m2以下的公共娛樂場所 | |
15.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下的養老院 | |
16.兒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下的托兒所、幼兒園 | |
17.學生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下的學校集體宿舍 | |
18.縣級以下的黨政機關辦公大樓的會議室 | |
19.學校教室、教研室 | |
20.建筑面積在500m2以下的車站和碼頭的候車(船)室、行李房 | |
21.百貨樓、超市、綜合商場的庫房、鋪面 | |
22.民用燃油、燃氣鍋爐房 | |
23.民用的油浸變壓器室和高、低壓配電室 | |
輕危險級 | 1.日常用品小賣店及經營難燃燒或非燃燒的建筑裝飾材料商店 |
2.未設集中空調、電子計算機、復印機等設備的普通辦公室 | |
3.旅館、飯店的客房 | |
4.普通住宅 | |
5.各類建筑物中以難燃燒或非燃燒的建筑構件分隔的并主要存貯難燃燒或非燃燒材料的輔助房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