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查內容
一致性 | 裝修工程的使用功能與所在建筑原設計功能 | 應保持一致,不得改變原有建筑類別 |
不一致時 | 檢查現有功能是否引起整棟建筑的性質變化 是否需要重新確定建筑類別 明確所檢查裝修工程的裝修范圍和建筑面積 | |
燃燒性能等級 | A(不燃性)、B1(難燃性) B2(可燃性)、B3(易燃性) | |
設定原則 | 重要建筑比一般建筑要求嚴,對地下建筑比地上建筑要求嚴,對100m以上的建筑比一般高層建筑要求嚴 對建筑物防火的重點部位,如公共活動區、樓梯、疏散走道及危險性大的場所等,比一般建筑部位要求嚴 頂棚的要求嚴于墻面,對墻面的要求又嚴于地面,對懸掛物的要求嚴于粘貼在基材上的物件 | |
裝修對疏散設施影響 | 疏散走道兩側安全出口附近 | 不得設有誤導人員安全疏散的反光鏡子、玻璃等裝修材料 |
裝修對消防設施影響 | 消火栓箱 | 箱門不得被裝飾物遮掩 箱門顏色與四周裝修材料的顏色應有明顯區別 裝修不得遮擋消火栓箱、手動報警接鈕、噴頭、火災探測器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安全出口標志等消防設施 |
電氣設備場所裝修 | 開關、插座、配電箱 | 不應直接安裝在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上 安裝在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上時,須采用具有良好隔熱性能的不燃材料隔絕 |
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 | 靠近非A級裝修材料或構件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 燈飾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材料 與窗簾、帷幕、幕布、軟包等,距離應≥500mm | |
白熾燈、鹵鎢燈、熒光高壓汞燈、鎮流器 | 不得直接設在可燃裝修材料或可燃構件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