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教研團隊2023年編制更新一級消防工程師近5年(2022年-2018年)歷年真題考點總結,旨在幫助考生快速掌握歷年重難點,探究歷年常考點把握出題規律。考生可以微信掃描下圖二維碼免費下載近5年真題考點完整文檔進行學習。

精品資料區-【第36批:一消歷年考情分析/真題考點歸納】
一級消防工程師歷年真題考點——部門規章
考點:部門規章
1、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2、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加強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

4、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疏散演練

5、《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
消防安全培訓機構: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創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面向社會從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應當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批準,并到省級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6、《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多產權、多使用權建筑消防安全責任
規定各業主、使用人對專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負責,對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負責。同時,細化了共同負責的具體要求:一是所有業主和使用人應當共同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明確一名業主、使用人作為統一管理人。二是統一管理人對高層民用建筑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三是通過書面形式約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2)明火作業
1)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配備消防器材,并公告。
2)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清除周圍及下方的易燃、可燃物,采取防火隔離措施。作業完畢后,消除遺留火種。
3)高層公共建筑內的商場、公共娛樂場所不得在營業期間動火施工。
4)不得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3)外墻外保溫
1)設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標示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
2)對外墻外保溫系統破損、開裂和脫落的,應當及時修復。
3)進行外墻外保溫系統施工時,建設單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火隔離以及限制住人和使用的措施,確保建筑內人員安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為高層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
4)禁止在建筑及周邊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墻周圍堆放可燃物。
5)對于使用難燃外墻外保溫材料或者采用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有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墻動火用電。
(4)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
電動自行車存放和充電的場所一般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要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規定》還對這類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