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與解析
一、選擇題
1.【答案】C
【解析】本題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男女平等是憲法的精神,而民事活動的結果應當平等不符合民法上平等原則為機會平等的含義,故只有C正確。
2.【答案】B
【解析】平等、公平、一致等都不能準確表達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相互之間的關系。享有權利就應負有對應的義務,在雙務合同中一方的權利,在對方就有對應的義務,故B正確。
3.【答案】D
【解析】A、B、C均為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D為正確答案。
4.【答案】D
【解析】A、B分別是按主體、客體的特點進行的劃分,C不是劃分標準,支配和請求表現了不同權利的不同作用,故D正確。
5.【答案】C
【解析】A是按財產性質進行的劃分;B是從兩物權之間有主從關系的角度作的分類;D是所有權與他物權的劃分;只有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的分類,是他物權的分類,而且這兩種他物權的設立目的分別是“用益”和“擔保”,故答案為C。
6.【答案】D
【解析】物權有排他性是個大前提,在此前提下再分析排他性的含義。D的表述不符合物權排他性的含義,故答案為D。
7.【答案】C
【解析】主物和從物是兩個有主從關系的物的區分。動產和不動產是根據物可否移動進行的分類。按照物權法,動產和不動產流通條件不同,權利變動是否需要登記不同,司法管轄不同。故A、B、D都正確,C錯誤。
8.【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對“交付”的理解。選項A中,因為現實交付是實際轉移占有,本題中沒有這個情形,可以首先排除。應從擬制交付中思考選擇,需要調動對這三種擬制交付的知識儲備:簡易交付的特點是受讓人交付時事先已占有了交付標的,指示交付是由第三人完成占有轉移,B、D與題意不合;故只有C占有改定,即出讓人由自主占有改變他主占有的“占有改定”為正確。
9.【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對主物和從物的理解。需要思考:主物和從物是兩個獨立物之間存在主從關系的時候才有的分類,B選項的上衣和褲子各自獨立存在并且單獨發揮作用,不具有主從關系,應選B。
10.【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占有人買受占有物關系中所有權轉移時間的問題。題目中提供的已知條件實際上是“簡易交付”,即買受人在占有出賣物的條件下,出賣物所有權在買賣合同生效時就轉移到買受人。因此,B是正確的。
11.【答案】C
【解析】本題比較簡單明了,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擔保的形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故可排除“典賣”,即C是應選之項。
12.【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對提存條件的理解。其中C、D俱不會產生疑問,在A、B之間,B有一點迷惑,但細想一下,債權人死亡時,發生繼承,不發生提存,就可排除它,顯然A正確。
13.【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對定金數額規定的掌握,只要記清《擔保法》有關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20%的規定,即可選定答案為A。
14.【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對先訴抗辯權發生條件的理解。其中D可先排除,因抗辯權是債務人的權利,債權人無此權;另外,C也可隨之排除,因擔保物權人有物權而無抗辯權;B也能排除,連帶保證人對債務人負連帶保證義務,無先訴抗辯權。僅剩A為可選對象。
15.【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擔保的責任范圍,要求對《擔保法》有關規定有準確理解,保證人要對違約、損害賠償、有關費用等負保證義務,而定金本身是一種擔保方式,不在保證責任范圍內,可排除,應選D。
16.【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對不當得利要件的理解。思路應先從不當得利的概念開始,不當得利是一方得到利益沒有合法依據,且有損他人。據此,C明顯是要件,D不是其要件,故應選D。
17.【答案】B
【解析】本題應思考要約的生效是發信主義還是收信主義(到達主義)。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要約生效采用到達主義,即A表述,在此基礎上,A、C、D俱正確,B表述錯誤。
18.【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對《合同法》第193條關于贈與撤銷規定的理解。根據該條規定,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的,贈與人的繼承人可以撤銷贈與,但應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撤銷權,據此,只有B正確。
19.【答案】A
【解析】本題為法條題。根據《合同法》關于間接代理的規定,A為正確答案。
20.【答案】D
【解析】A是為失蹤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利益使用肖像,B、C是依法使用肖像,D違反了《民法通則》關于肖像權的規定,是侵權行為,故答案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