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答案】D
【解析】人身權既不可有償轉讓,也不可無償轉讓。故選項B、C都是錯誤的。人身權的損害是可以用金錢賠償?shù)模虼诉x項A也是錯誤的。
22.【答案】A
【解析】人格權包括生命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肖像權和隱私權等。可見,只有選項A不屬于人格權,因此選項A是正確的。
23.【答案】A
【解析】姻親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及配偶的血親的配偶。顯然選項A不屬于姻親,符合題意,是正確答案,排除其他選項。
24.【答案】D
【解析】在我國,結婚必須履行的法定程序是結婚登記,任何其他的結婚形式都不會產生有效婚姻的法律效力。顯然選項D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排除其他選項。
25.【答案】C
【解析】根據(jù)《婚姻法解釋(一)》第7條的規(guī)定,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系人,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因此本題選項C是正確的;選項A和選項D因不符合題意,被排除;選項B是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請求權人。所以選項c正確,其他選項都不正確。
26.【答案】C
【解析】《婚姻法》規(guī)定的婚姻可撤銷的原因只有一種,即受脅迫而締結的婚姻。很明顯,選項C是正確答案。選項A中的重婚和選項D中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都是宣告無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因此被排除;選項B不屬于法律所規(guī)定的法定情形,因而也被排除。
27.【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對不同遺產移轉方式效力的理解。按照《繼承法》的有關規(guī)定,選項D正確。
28.【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對口頭遺囑效力的理解,題目內容實際上是《繼承法》的規(guī)定,在思路上要清醒地認識口頭遺囑只是緊急情況下的產物,緊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完全可以另立遺囑,因此,法律上規(guī)定緊急情況消除后口頭遺囑無效,故選項A為正確答案。
29.【答案】D
【解析】本題是考查遺囑效力的問題,根據(jù)《繼承法》的有關規(guī)定,應選擇選項D。
30.【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繼承人的范圍。根據(jù)《繼承法意見》第24條的規(guī)定,繼兄弟姐妹之間的繼承權,因繼兄弟姐妹之間的扶養(yǎng)關系而發(fā)生。沒有扶養(yǎng)關系的,不能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而對于養(yǎng)子女卻沒有這樣的限制性規(guī)定。因此,選項A、B、D表述不準確,只有選項C是正確的。
31.【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代位繼承。本題中,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的女兒繼承了甲父的遺產,符合代位繼承的概念,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選項B,排除其他選項。
32.【答案】C
【解析】本題實際是考查《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當事人對損害都無過錯的損失分配問題,應依該法之規(guī)定,選擇C。
33.【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侵權行為理論中的共同危險問題。在二人以上的侵權人共同實施加害危險行為難以確定具體行為人時,由共同實施危險行為的人負擔,故應選A。
34.【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對飼養(yǎng)動物致人損害責任的理解。應按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分析甲、乙、丙三人誰有過錯,然后確定有過錯者承擔責任。由于丙對狼狗未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有過錯,對乙的損害應負責任,故選項B為正確答案。
35.【答案】A
【解析】根據(jù)《民法通則》關于產品質量責任的規(guī)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運輸者、倉儲者對此負有責任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應選擇銷售者承擔責任,即應選A。
二、簡答題
36.【答案要點】受脅迫而為的民事行為,是指當事人一方因對方的威脅強迫,陷入恐懼而作出不真實意思表示的民事行為。它具有以下要件:
(1)須有脅迫行為存在。脅迫是不正當?shù)仡A告危害,以使對方陷入恐懼的行為。
(2)須有脅迫的故意。脅迫人的故意包括兩個方面:第一,須有脅迫相對人使之產生恐懼的故意;第二,須有使相對人因恐懼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即脅迫的目的在于使相對人作出迎合性意思表示。
(3)須預告危害屬于不正當。所謂不正當,即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道德準則。違法當然屬于不正當,但不正當卻不一定都違法。因為它干涉了相對人是否簽訂合同的意思自由。
(4)須因受到脅迫而產生恐懼。如果脅迫人雖然施加脅迫,但被脅迫人并不因此產生恐懼;或雖有恐懼,但恐懼并不是因脅迫而生,就不能構成受脅迫而實施的無效民事行為。
(5)須因恐懼作出意思表示。即脅迫人的意思表示與其恐懼須有因果聯(lián)系,而且,其意思表示又須迎合脅迫人的意思作出。
37.【答案要點】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暫時停止,其已經過的期間仍然有效,待阻礙時效進行的法定障礙消除后,時效期間繼續(xù)進行。
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
(1)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和非出于權利人意思的“人禍”,例如,瘟疫、暴亂等。
(2)法定代理人未確定或喪失行為能力。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沒有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死亡或喪失代理權,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喪失行為能力的,也可作為中止的法定障礙。
(3)其他。如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尚未確定時,其時效可中止。
38.【答案要點】身份權是基于身份關系所產生的權利。
身份權具有以下特征:(1)身份權具有專屬性;(2)身份權具有義務性;(3)身份權無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