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解答
一、對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學歷有何規定?
答: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且須具備一定會計工作年限。截止到2013年底,會計工作的年限規定是: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008年畢業);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2009年畢業);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2011年畢業);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2012年畢業);取得博士學位(2013年畢業)。
二、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和考試方式?
答:1.我省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全面實行無紙化考試,于9月14日至20日舉行,共7天14個批次。
2.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實行紙筆考試,于10月26日至27日舉行。
三、考生該到哪去報考?
答: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考生應到單位所在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省直單位、中央、部隊等駐穗單位的報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地址: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網址:www.gdkszx.com.cn,電話:020-37605711)組織。
四、我省實行網上報名了嗎?
答:我省已全面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在2013年4月10日—2013年5月8日登錄“會計行業管理網”和“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填報報名信息并且打印報名表,由單位對報名表進行審核蓋章之后,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繳費。在網上報名時須牢記報名注冊號、密碼,以備打印準考證。
五、報名確認時要帶什么資料?
答:我省初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除省直考區實行后審外,其他考區均實行前審;高級資格統一實行前審。
1.報考初、中級資格的考生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
2.報考高級資格的考生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師等財會類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
六、198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員如何報考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答: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人員不能自行進行網上報名,需攜帶有關證件資料到報名點現場審查后由工作人員代為錄入報名。
七、2013年初級資格報名時,考生是否可以自由選擇考試批次?
答:不可以,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為準。
八、持外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生如何報名?
答: 持外省會計從業資格證的需在廣東地區參加2013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中級、高級考試報名的人員,必須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轉入廣東省的手續后方可報名。
九、2012年延考考生如何報名?
答:2012年已辦理延考申請并確認的考生,如僅考所延科目的,不需繳費,不需資格審核,正常參加2013年初、中級資格考試。如2013年有新增考試科目的,需按有關要求辦理報名。
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怎么辦?
答:遺失身份證的考生,參加考試前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遺失準考證的考生,可自行從網上打印。
十一、跨省報名要辦什么手續?
答:由于我省目前已全面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中級資格且已有合格科目的考生跨省報名時,無需再辦理檔案調轉手續,只需按正常網上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即可。
十二、會計工作年限怎樣計算?
答: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按畢業后的會計工作年限計算;取得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后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計算。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至報名當年12月3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無證上崗屬違法行為,不能作為合法的會計工作年限。
十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目前尚未辦妥申領手續,能否報名參加考試?
答:不能。根據全國考辦規定,報考人員在辦理報名手續時,必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十四、考試用書在哪里可以購買
答:2013年度考試使用新修訂的考試大綱和教材。考生可根據自己的需要,網上報名的同時直接在報名系統訂購,報名結束后,在報名點通知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
十五、香港、澳門居民要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具備什么條件?
答:港澳居民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財政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
十六、何時公布考試成績,怎樣查詢?
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公布一般在考試結束2個月后。目前,考生查詢成績的方式主要有:
(1)電話查詢(本省16842168,信息費0.2元/分鐘);
(2)網上查詢(廣東省財政廳網站:www.gdczt.gov.cn)。
十七、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什么時候下發,到哪里去領?如證書遺失應如何補發?
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發放工作由各地人事部門負責。一般在考試結束半年左右開始發放資格證書,具體的領證時間、地點請留意當地人事局的通知。遺失證書可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局網站查詢有關補辦證書流程。
省會計考辦
2013年4月16日
考務文件:《關于廣東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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