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告
根據平會考辦(2010)3 號《關于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現將我市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
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生于2010年10月11日至30日24:00,自行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0f.gov.cn),直連網址:test.acc.gov.cn進行報名,并打印報考人員信息表,由本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考生網報注冊后,于2010年10月19日至31日工作時間,持報考人員信息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原件到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二、現場確認地點:
各縣市考生到網報選擇的報名縣市財政局會計科(股)現場確認;市直(含市轄區)及中央和省駐平各單位考生到市新城區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現場確認。地址:新城區市政大廈東側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五樓大廳東側報名點。市區考生在市內乘16、28、29、66、67路公交車均可到達。
聯系電話:市直(含市轄區)0375-2692200 0375-2627687
三、其他事項及要求
1.報名時實行屬地報名;
2. 報考中級的新生必須是1986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前出生,網報軟件在年齡上有限制;
四、考試級別、科目及時間安排表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5日 |
|
|
9:00—11:30 |
經濟法 |
五、報名條件一覽表
報考級別 | 報名條件 |
初級資格 | 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
中級資格 | 1、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 取得雙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 取得博士學位。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 1、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規定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證) |
平頂山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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