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一、接上級部門通知,所有因12位從業資格證書號無法報名的考生,請用二代身份證號代替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號進行報名。
二、今年報名不需要考生上傳照片,而是在報名資格現場審核時,通過二代身份證直接讀取。
三、經上級批準,宿遷地區初級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考試。
四、198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員,報考中級請于2013年5月5日--11日到宿遷市財政局502室審核。
五、高級會計師現場審核請到宿遷市財政局502室審核。縣區不設審核點。
六、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方法,應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但全日制在校學習時間不能作為會計工作年限。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公告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為確保我市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請廣大考生仔細閱讀。
一、報名時間、考試時間、考試方式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2013年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同時進行,統一使用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網上報名,不再安排補報名時間。
2、考試時間、考試方式
(1)初級資格
考試時間:2013年9月14—20日。
考試方式:采用無紙化考試(按照省廳要求,2013年宿遷地區采用無紙化考試)。
(2)中級、高級資格
考試時間:2013年10月26—27日。
考試方式:中級、高級仍采用紙質考試。(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考試將放在宿遷考區)
二、報名網址
全省統一采用財政部網上報名系統報名,考生報名網址:“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或宿遷市財政局網站“2013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入口”。
三、報名條件
1、初級、中級報名條件
初級、中級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執行,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統一計算到2013年12月31日。(詳見附件1:《2013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一覽表》)
2、高級會計師報名條件
高級會計師報名條件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申請參加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3)參加江蘇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還須符合《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蘇職稱[2012]22號)的相關規定。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統一計算到2013年12月31日。(詳見附件1:《2013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一覽表》)
四、報名流程
五、考生報名資格現場審核時間
1、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時間
現場審核時間為2013年5月5日至5月11日(網站后臺開放時間全國統一,請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辦理審核手續,逾期無法受理)。
2、考生需攜帶資格審查材料
考生辦理審核手續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
(2)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必須是二代身份證原件,由審核人員用于讀取數據、采集照片,考生網上報名時不需自己上傳照片);
(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高級會計師需攜帶會計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5)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
3、現場審核地點(高級會計師統一到市財政局502室審核,縣區不設審核點)
代碼 |
報名點 |
聯系電話 |
地址 |
1452 |
沭陽報名點 |
83551280 |
沭陽縣財政局905室 |
1453 |
泗陽報名點 |
85214494 |
泗陽縣行政服務中心510室 |
1454 |
泗洪報名點 |
86223017 |
泗洪縣財政局106室 |
1451 |
宿豫報名點 |
84465537 |
宿豫區財政局102室 |
1455 |
宿城報名點 |
82960885 |
宿城區政府大樓212室 |
1456 |
宿遷市直報名點 |
84363083 |
宿遷市財政局502室 |
4、注意事項
各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嚴格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應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但全日制在校學習時間不能作為會計工作年限)。
六、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9月3-13日,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10月15-25日。
七、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1.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方可獲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4.考試大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3年度考試。
八、考試收費標準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蘇價費函[2004]52號規定,2013年度初級、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1、報名費,每人10元。2、考試費,每科60元。
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110元,其中:報名費10元、考試費100元。
九、2013年度考試用書的征訂
根據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于征訂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的通知》精神,2013年度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由全國會計考辦印發,考試輔導教材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按大綱要求組織專家編寫并出版發行,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征訂。考試大綱及輔導用書由考生網上自愿訂購。
附件1:《2013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一覽表》)
附件2: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宿遷市財政局
2013年4月8日
2013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一覽表
級別 |
報 名 條 件 |
初級 |
1、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2、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 |
3、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初級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 |
中級 |
1、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2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 |
3、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 |
4、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 |
5、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 |
6、博士學位。 | |
7、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中級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 |
高級 |
1.具有會計師資格、會計從業資格。 |
2. 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 |
3、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 |
4、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或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并擔任大中型企業財務負責人2年以上。 | |
5、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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