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參加2013年會計職稱報考的會計人員,因12位從業資格證書號無法報名的考生,請用二代身份證號(18位)代替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號進行報名。
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淮安考區報名工作的通告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要求,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淮安考區報名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審核時間
考生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為http://link.233.com/10280/,進行網上報名,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5月10日,現場審核時間為2013年5月5日-5月11日(具體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報考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
初、中級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執行,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計算到2013年12月31日。報考的會計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6、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并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名
申請參加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3)參加江蘇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還須符合《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蘇職稱[2012]22號)的相關規定,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計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三、報名方法
考生在網上報名成功后,應于規定時間,攜帶以下資料:1、《2013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應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之日起,至報名年度止,但全日制在校學習時間不能作為會計工作年限);2、二代身份證;3、學歷(或學位)證書;4、會計從業資格證書;5、會計師證書(適用于報考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以上證件均應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由審核點審核后交還報名人員,復印件由審核點留存備查),到指定的審核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采集照片并交納相關費用。 初、中級資格考試現場審核地點詳見附件,咨詢電話83168196(5月5日前)、83680799(5月5日-11日);高級資格考試現場審核地點為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淮安分校(淮安市高教園區枚乘路東首19號,市委黨校院內),咨詢電話:83168197(5月5日前)、83680799(5月5日-11日)。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初、中、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10月15日-25日。
五、考試級別、考試科目
(一)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三)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方可獲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四)考試大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3年度考試。
六、考試收費標準
依據蘇價費[2011]30號、蘇價費函[2004]52號規定,2013年度初、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1、報名費,每人10元。2、考試費,每科60元。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110元,其中:報名費10元、考試費100元。
七、考試時間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13年10月26-27日舉行,今年我市初級資格考試的形式仍然為紙筆考試方式,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
10月26日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紙筆考試) 經濟法基礎(紙筆考試)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14:00-16:30 |
財務管理 | |||
10月27日 |
|
9:00-11:30 |
經濟法 |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
八、考試教材
2013年度將采用新修訂的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新修訂的大綱由全國會計考辦印發,考試輔導教材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按大綱要求組織專家編寫并出版發行,考生自愿訂購,在網上報名同時進行考試用書的選購。報名審核通過后,在審核現場可辦理考試用書征訂手續。
九、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考;
2、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對通過網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有效性負責;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考生承擔全部責任。
4、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并通過資格審核確認得到“報名確認信息表”后,方為報名成功,逾期則視為放棄報名;
5、考生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內上網自行修改,一旦繳費確認后,不允許再改動報名信息;
6、有關考試信息及考試用書領取的具體時間請登錄淮安市財政局網站查看(http://link.233.com/25152)。
附件:
初、中級資格考試審核地點及聯系電話
報名點 |
詳細地址 |
聯系電話 |
淮安市直 |
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淮安分校(淮安市高教園區枚乘路東首19號,淮安市委黨校院內) |
0517-83680799 |
清河區 |
淮安市北京北路103號清河區政府大樓638室 |
0517-83643808 |
清浦區 |
淮海南路268號(清浦區政府二樓217室) |
0517-83515691 |
開發區 |
淮安市迎賓大道8號(市經濟開發區財政局1608室) |
0517-83181009 |
淮陰區 |
淮陰區長江東路44號(行政審批中心二樓會計科) |
0517-84934326 |
漣水縣 |
漣水縣財政局五樓(長青路39號) |
0517-82662921 |
洪澤縣 |
洪澤縣財政局會計科(洪澤縣人民路12號) |
0517-87223961 |
盱眙縣 |
盱眙縣財政局一樓大廳(盱城淮河東路16號) |
0517-88263491 |
金湖縣 |
金湖縣財政局會計科(金湖縣園林路2號) |
0517-86883831 |
淮安區 |
淮安區財政局會計科(淮安區友誼路5號) |
0517-85939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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