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表
基本條件 | 檔次 | 學歷和資歷條件 |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初級資格 | 高中畢業 |
中級資格 |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
說明
一、報名參加各檔次資格考試所規定的學歷,是指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既包括正規全日制院校財經專業和非財經專業學歷,也包括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成人教育學歷。
二、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自實際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至2010年底。國家實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制度后,應持證上崗在職會計人員的會計工作年限,從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正式從事會計工作之日算起。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本規定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