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州財會(2008)14號
各縣(市)財政局、州直及省屬各單位:
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09年5月16、17日舉行。根據省財政廳、人事廳《關于〈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甘財會(2008)36號)文件規定和要求,現將我州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及考試科目、時間。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3、2009年5月16、17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中級資格的證書。初級資格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考試報名及考試用書,其它。
1、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考生分別到各縣(市)財政局報名,州直省屬各單位的考生到州政府政務大廳辦理報名手續。
2、2009年度會計考試用書,由各縣(市)負責統一征訂和發行,原則上考生必須征訂考試用書。
3、各縣(市財政局必于12月25日前將考試用書征訂情況上報會計科。12月30前將報名資料上報會計科。
4、2009年4月30日前按規定向考生核發準考證。
5、2009年8月底前完成合格成績單打印及發放工作??荚嚦煽児己?,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由考生本人寫出申請,省會計考辦統一組織復查。查卷范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6、2008年度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試合格的中級資格人員,在2009年度報考時,務必填涂2008年度的“檔案號”。未填涂檔案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本人承擔。
7、各縣(市)財政局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精心做好各環節的工作,并按時上報有關數據。
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
3 、熱愛本職工作,履行崗位職責;
4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四條”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
2 、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四條”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 、取得博士學位;
6 、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止報名的年度12月31日。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五、以上報名條件適用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