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簡章
一、考試科目:
(一)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需在一個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
(二)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為《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二、考試時間:
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考 試 日 期 |
初 級 資 格 |
中 級 資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三、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人事廳《轉發財政部 人事部修訂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會[2000]48號)執行。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初級報考條件: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中級報考條件: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報名時間:2006年11月13日—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星期六、日休息)
五、報名地點:
開平市財政局會計股(開平市長沙人民東路5號 電話:2277311)
六、報名程序:
(一)考生在報名點領取及填寫《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加蓋單位人事部門、財會部門公章。
(二)考生報名時須提供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同底相片3張(含貼報名表的相片)。
七、報考收費:
依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精神,2007年度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
八、注意事項:
考生請于2007年1月15日至1月30日登陸江門會計信息網(link.233.com/15745)核對報名資料,如發現報名資料有誤,請到報名點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