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關于會計初級資格證書補貼的問題,鄭州市是否有取得資格證書的獎勵補貼政策?有的話是如何去申請辦理?謝謝。
答復如下:
1、根據《關于企業失業保險參保職工使用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7〕99號)文件規定,技能提升補貼的享受范圍必須是企業失業保險參保職工。
2、發放名錄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文件中《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執行。
3、根據《關于貫徹落實豫政〔2018〕41號文件 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辦〔2019〕18號)文件,“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證書信息可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人事考試中心等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上查詢的參保職工,可以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補貼標準和審核發放辦法等按現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執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取得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以證書上標注的日期為準),可在12個月內申領補貼,政策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據《關于企業失業保險參保職工使用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7〕99號)文件,“申領人員需如實提供以下資料:1、申領人員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2、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企業參保職工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領表”,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也可自行登錄“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按照界面提示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如有其他問題,請向您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或撥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熱線12333具體咨詢。感謝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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