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無紙化考試考場規則與以往年度的有所不同,總體來看,《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規則》修訂版,修訂之處對學員影響較小,參加考試時只要按照操作要求答題即可。只是某些條目的說法更為嚴謹、規范,更符合法律規定的表述。本次修訂最為重要的一點是對因機器故障延誤的考生“將相應延長考試時間或更改參考批次”。下面請看為大家整理了新舊考場規則重點內容對比:
考場規則(2015版) |
考場規則(2013版) |
變化情況說明 |
第五條 考生入場后,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進行考試登錄,并核對考試機屏幕顯示的照片、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是否正確,等待考試開始。 |
第四條 考生入場后,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證件號進行考試登錄,核對考試機屏幕顯示的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和證件號是否正確,等待考試開始。 |
原第四條變為第五條。更加完善,增加核對考試機屏幕顯示的照片的規定。 |
第七條 在考試過程中,如出現無法登錄考試服務器、信息有誤、運行故障等異常情況,考生應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幫助解決,不得自行處置。 |
第五條 在考試過程中,如出現無法登錄考試服務器、信息有誤、運行故障等異常情況,考生應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幫助解決,不得自行處置。 |
原第五條變為第七條,增加一段。在異常情況處置期間,考生應在座位上安靜等待,聽從監考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引導。根據處置時間,將相應延長相關考生的考試時間或更改參考批次。 |
第八條 開考30分鐘后未在考試機上登錄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將不再接受該準考證號登錄。 |
第六條 考試開始后,計算機自動進入答題界面。 |
原第六條改為新第七條后增加一段。刪除“考試開始后,計算機自動進入答題界面”。 |
第九條 考生在考試中途不得隨意離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工作人員陪同憑本人身份證出入考場,暫離考場的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
第七條 考生在考試中途不得隨意離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監考人員陪同。 |
原第七條變為第九條,并增加“憑本人身份證出入考場,暫離考場的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的表述。 |
第十二條 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
第十一條 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成績差錯的,后果自負。 |
將后果擴大化,不僅限于成績差錯,因此考生務必要按照要求操作! |
233網校全新推出初級會計職稱在線模擬系統 點擊進入測試>>
溫馨提示:233網校APP已上線,考生可下載手機APP,第一時間掌握最新考試報考!另,參加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可以加入我們的QQ群交流平臺 與群內好友一起備戰2015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也可以使用微信編輯“kjzc233”加入我們的備戰團隊!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233網校初級會計職稱站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