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1)2000年11月1日,接受乙企業捐贈的需要安裝的專用設備一臺但乙企業未提供該項專用設備的有關憑證,市場上該類專用設備的價格為100萬元。甲企業收到該專用設備后立即投入安裝。
(2)在安裝上述專用設備過程中,領用生產用庫存原材料1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7萬元;領用本企業生產的商品一批,成本為40萬元,稅務部門確定的計稅價格為50萬元;應付未付工程人員的工資為15萬元,用銀行存款支付其他費用為4.8萬元。
(3)2000年12月15日,該項工程完工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并投入第一基本生產車間使用。
(4)該專用設備估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5%,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
(5)2003年12月25日,甲企業將該專用設備對外出售,獲得價款90萬元存入銀行。
假定甲企業在接受損贈及出售該項專用設備時不考慮所得稅等相關稅費。
要求:
(1)編制甲企業接受捐贈專用設備的會計分錄。
(2)編制甲企業安裝專用設備的會計分備。
(3)編制甲企業專用設備安裝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會計分錄。
(4)計算甲企業的該項專用設備2001年和2002年應計提的折舊額。
(5)編制甲企業出售該項專用設備的會計分錄。
(答案中的金額單位均用萬元表示;“資本公積”科目要求寫出二級明細科目;“應交稅金”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及專欄名稱)(2004年)【答案】
(1)
借:在建工程100
貸:待轉資產價值100
借:待轉資產價值100
貸:資產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
注:按照現行規定且考慮接受捐贈的所得稅因素(假設所得稅率為33%),則應為
借:在建工程100
貸:待轉資產價值100
借:待轉資產價值100
貸: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76
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33
(2)
借:在建工程11.7
貸:原材料1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7
借:在建工程48.5
貸:庫存商品4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50×17%)
借:在建工程19.8
貸:應付工資15
銀行存款4.8
(3)
借:固定資產180
貸:在建工程180
(4)2001年應計提的折舊額=180×(1—5%)×5/15=57(萬元)
2002年應計提的折舊額=180×(1—5%)×4/15=45.6(萬元)
(5)2003年12月出售固定資產,2003年應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為:180×(1—5%)×3/15=34.2萬元
借:固定資產清理43.2
累計折舊136.8
貸:固定資產180
借:銀行存款90
貸:固定資產清理90
借:固定資產清理46.8
貸:營業外收入46.8
借:資本公積—接受損贈非現金資產準備1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
注:按照現行規定且考慮接受捐贈的所得稅因素(假設所得稅率為33%),則應為
借: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76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76
[解析]本題主要考察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時的處理,應先計入待轉資產價值。此外還考察固定資產處置時的處理。注意理解各個科目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