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及各縣(市、區)財政部門報名受理具體地址如下:
1、溫州市財政局 溫州市行政審批中心二樓財政窗口(鹿城區惠民路)
聯系電話:88926202 88926213
2、鹿城區財政局 鹿城區行政審批中心財政窗口(車站大道鹿城農業合作銀行二樓(時代廣場對面))
聯系電話:88112442
3、甌海區財政局 甌海區行政審批中心一樓財政窗口(興海路甌海區府內)
聯系電話:88515792
4、龍灣區財政局 龍灣區行政審批中心(龍灣區永強電業大樓二樓)
聯系電話:86882178
5、開發區財政局 開發區財政局預算科(龍灣區湯家橋南路100號)
聯系電話:88928863
6、永嘉縣財政局 永嘉縣財政局會計管理科(永嘉縣上塘鎮環城北路財稅大樓)
聯系電話:67222828
7、樂清市財政局 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樂清分校(樂清市環城東路465號-樂清市教師進修學校)
聯系電話:61529228
8、瑞安市財政局 瑞安市財政局會計管理科(瑞安市萬松東路財稅大樓)
聯系電話:65827579
9、平陽縣財政局 平陽縣行政審批中心三樓財政窗口(平陽縣104國道大轉盤邊)
聯系電話:63735052
10、蒼南縣財政局 蒼南縣財政局四樓會議室(靈溪鎮江濱路218號財稅大樓)
聯系電話:64703953
11、文成縣財政局 文成縣財政局會計管理科(文成縣大峃鎮伯溫路87號)
聯系電話:67860165
12、泰順縣財政局 泰順縣財政局會計管理科(泰順縣羅陽鎮公園路48號)
聯系電話:67583261
13、洞頭縣財政局 洞頭縣財政局會計管理科(洞頭縣北岙鎮新城區 財政綜合大樓)
聯系電話:63387906
(三)報考人員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報名表,經單位蓋章。初次報考人員和以前年度已參加過考試的報考人員,都需提交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原件,不得以證件復印件或準考證代替原件進行審查。并提交同版一寸照片及兩寸照片各一張。
對于由外省轉入跨年度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如果上一年在外省已經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由原考區考試管理機構出具成績合格證明和成績檔案調轉軟盤。新考區考試管理機構根據轉來的證明和軟盤為該考生在當地建立新的檔案,其檔案號不變。本省考生轉到外省的,由各市會計考辦統一開具成績合格證明。
(四)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在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當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申請查卷。查卷范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四、各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必須嚴格執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考務規則,做好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各項考務工作。
附件1: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表
基本條件 |
檔次 |
學歷和資歷條件 |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初 級 資 格 |
高中畢業 |
中 級 資 格 |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