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東人事考試網得知,2017廣東省直初級經濟師考后資格復審時間1月22日-2月2日,網上報名時選擇“省直”的考生,請于2018年1月22日至2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省人事考試局服務大廳送交資料。
廣東省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及材料受理的具體聯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網站公布為準,見考試管理機構聯系方式)。其中,省直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2017年度經濟專業考后復核收表人員名單(省直)),請自行下載核查。
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考生報考承諾書)。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工作簡歷表)。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報考中級條件中第1款的,還須提交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