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的概念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是指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授權,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部門。
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即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國務院的授權,代表國務院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
2.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設立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權,代表地方人民政府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
3.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授權的其他部門、機構。如根據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國務院授權財政部對金融行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管,授權財政部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等。
?。ǘ┞男谐鲑Y人職責的機構的基本職責和履職要求
1.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的基本職責
?。?)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出資人權利。
(2)制定或者參與制定國家出資企業的章程。
(3)對須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重大事項,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4)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委派的股東代表參加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召開的股東會會議、股東大會會議,應當按照委派機構的指示提出提案、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并將其履行職責的情況和結果及時報告委派機構。
2.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的履職要求
?。?)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損失。
(2)不得干預企業經營活動。
?。?)接受本級人民政府的監督和考核,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
(4)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有關企業國有資產總量、結構、變動、收益等匯總分析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