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的會計利潤總額是企業根據會計準則或者會計制度的規定,按照會計的核算方法計算出來的。具體的計算公式如下: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投資收益(-投資損失)
(2)應納稅所得額是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按照稅法的核算方法計算出來的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計算方法分為以下兩種:
①直接計算法
在直接計算法下,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彌補虧損
②間接計算法
在間接計算法下,是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或減按照稅法規定調整的項目金額后,即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會計利潤總額和應納稅所得額的聯系:
(1)會計利潤總額是計算公益性捐贈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限額的基數。
(2)使用間接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是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進行調整的。
考試報考:2012年注冊會計師各科考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