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近幾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考情變化趨勢來看,《經濟法》試卷雖然覆蓋面很廣,但重點也很突出,重點章節往往占考分的80%左右。預測2011年考試的重點章節基本依舊,即公司法、證券法、物權法、合同法總則仍然是最重要的章節;破產法和票據法為第二層面的重要章節;合伙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同法分則和知識產權法為第三層面的章節。
綜合題不僅比重大,而且答題要求高,往往要求考生援引法律規定來回答“為什么”,因此考生在復習時一定要準確背出相關章節應對綜合題的法律法規。
根據今年教材的特點,估計2011年考試的的綜合題可能會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公司法,重點還是兩種公司設立、組織機構和議事規則等。公司法可以結合證券法一起考綜合題。
2.證券法,一般都是考發行和上市的條件、信息披露、禁止交易的行為、上市公司收購等,今年特別要注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條件和程序(尤其是詢價制度)等。
3.物權法結合合同法總則、合同法分則一起考綜合題,尤其是擔保物權加合同法總則加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題目。
4.合同法也可以結合票據法或者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考綜合題。
5.企業合并(外商并購境內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合并)加反壟斷法的綜合題。
6.知識產權法——專利、商標結合反不正當競爭。
由于綜合題篇幅大、提問多,考生對此往往有畏難情緒。綜合題的解題思路:
1.以高效的方式閱讀題目、思考答題要點。綜合題的篇幅比較大,如果一般地從頭看到底,既費時間又不得要領。所以建議考生先看提問,再帶著問題看題目,這就容易抓住問題要點、提煉出答題思路。
2.按照提問順序回答題目。綜合題往往設7-9個問,看上去很復雜,其實提問一般是按照題目所給條件之順序所排列的,而且各問題相對獨立,互相之間沒有遞進或連環關系。因此建議考生按照提問順序回答題目,以保持答題思路的連貫性和周密性。同時,要認真思考每一個提問,如果有些問題回答不出也不要著急,因為題目的獨立性決定了不會因為前一問題回答不出而影響后面答題的準確性。
3.按照法律規定思考答案。綜合題都是案例分析題,與社會經濟生活結合較為緊密,故部分已有工作經歷的考生往往根據自己的實踐經驗思考答案,這是非常忌諱的錯誤。須知各單位在工作中會有一些規避法律甚至違反法律的做法,如將這些經驗帶入考試,勢必不能做出正確的答案。
4.用法律術語回答題目。綜合題是考核考生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往往不僅要求考生回答問題答案,還要求考生寫出該答案的法律依據。因此考生必須完整回答提問,而且應當運用法律術語回答問題,這樣才能取得較好的分數。
5.用規范的語言和整潔的卷面回答問題。回答經濟法的綜合題不僅要思路清晰,而且必須語言規范、卷面整潔,這樣才能使閱卷老師看清所有回答,不至于被白白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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