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基本沒有改變,新變化對考試沒有影響。
2、41頁煙葉稅計算抵扣增值稅的規定;
3、43頁購進采集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的掃描器具和計算機進項稅額抵扣的規定、外商投資項目購買國產設備退稅政策;
4、92頁銷貨方給予購買方價格優惠或折扣行為增值稅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1、101~104頁消費稅稅目、稅率調整;
2、108頁、114頁修改外購已納消費稅已納稅款的扣除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
消費品已納稅款的扣除;
2、134頁納稅人從事無船承運業務營業稅征稅規定;
3、135頁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征稅規定;
4、140頁 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的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稅規定; 第五章:基本沒有改變,新變化對考試沒有影響。
第六章:沒有變化
第七章:187頁北方海鹽、南方海鹽等稅額規定。
第八章:202頁 “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有關規定
第九章:214頁“高校后勤經濟實體自用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規定。
第十章:225頁“學生公寓以及高校后勤實體免征房產稅”規定。
第十一章:根據新修訂的《車船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做了較大的調整。比如:納稅人的變化、征稅范圍的變化、減免稅范圍的變化等內容,要引起考生的注意。
第十二章:1、235頁電子應稅憑證簽訂人作為印花稅納稅義務人的規定;
2、237頁產權轉移數據增加了了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
同”等一些項目。
第十三章:253頁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征收契稅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章:1、267頁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收入預計計稅毛利率的規定。
2、294頁稅務機關查補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得用于彌補虧損的規定。
3、298頁企業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30萬元的規定
4、271頁修改了計稅工資標準,自2006年7月1日起,提高至1600元。
5、272頁職工教育經費的比例由原來的“1.5%”改為“2.5%”
6、275頁計算捐贈限額的基數改為“申報表主表第16行”
7、286~287頁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取消10%增長的限制,但外資所得稅中
相關內容的保留的10%的規定。
8、326~357頁 引入新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以及附表。
第十五章:1、394頁第(八)、(九)點; 2、399頁第(四)點。
第十六章:1、418~419頁將自建住房以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銷售給職工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
2、422頁“減除費用800元”改為“減除費用1600元”;
3、427頁個體工商戶業主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1600元/月;
4、428頁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1600元/月;
5、433~435頁個人住房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個人銷售無償受贈不動產應納稅額的計算;
6、450~451頁(十二)~(十四);
第十七章:沒有變化
第十八章:沒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