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復習建議及重點內容提示
第十二章 企業所得稅法
節 企業所得稅基本原理
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對象與稅率
二、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附:處置資產收入的確認
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 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
(1)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2)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 (3)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 (4)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5)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
(1)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2)用于交際應酬 (3)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對外捐贈 (6)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
說明: 1.區分的關鍵看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是否發生改變; 2.視同銷售在確認收入時:屬于企業自制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于外購的資產,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 3.注意和增值稅的區分 |
可以作為計算費用扣除基數的項目 |
營業收入 |
主營業務收入 |
銷售貨物 |
提供勞務 | |||
讓渡資產使用權 | |||
建造合同 | |||
其他業務收入 |
材料銷售收入 | ||
代購代銷手續費收入 | |||
包裝物出租收入 | |||
其他 | |||
視同銷售收入 | 非貨幣性交易視同銷售收入 | ||
貨物、財產、勞務視同銷售收入 | |||
其他視同銷售收入 | |||
不做基數收入 |
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出售無形資產收益 | ||
非貨幣性資產交易收益;債務重組收益 | |||
罰款凈收入;捐贈收入;政府補助收入 | |||
其他(營業外收入核算的、上述未列舉的營業外收入) |
附:利息費用和借款費用
借款用途 (區分資本化與費用化) |
生產經營活中發生的合理的不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準予扣除。 | |||
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有關資產交付使用后發生的借款利息,可在發生當期扣除。 | ||||
資金來源 | 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 | 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包括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 ||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 | 無關聯性 | 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許扣除。A(利率制約) | ||
關聯企業借款 | 利率制約 | 處理原則同上A | ||
本金制約 | 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 特例:能夠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B | |||
自然人借款 | 股東或關聯自然人借款 | 處理原則同上A、B | ||
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 | 符合條件只受利率制約 條件: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簽訂借款合同。 |
附:常用扣除項目總結
項目 | 扣除標準 | 超標準處理 |
職工福利費支出 |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 | 當年不得扣除 |
撥付的工會經費 |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 | 當年不得扣除 |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 |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 | 當年不得扣除;但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
利息費用和借款費用 | 見上面的表 | |
業務招待費 | 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 當年不得扣除 |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 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l5%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 當年不得扣除;但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
公益性捐贈支出 | 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 | 當年不得扣除 |
資產損失 | 要注意和增值稅中進項稅額轉出的問題的結合 |
三、資產的稅務處理
四、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所得稅處理
五、企業重組的所得稅處理
六、稅收優惠
1.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2.加計扣除
3.加速折舊
4.稅額抵免
七、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十三章 個人所得稅法
一、納稅人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二、稅率與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附:
應稅項目 |
稅率 |
費用扣除 |
應納稅額計算 |
1.工資薪金所得 | 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 月扣除:2000/4800 | (每月收入-2000或48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2.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 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 全年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及損失 | (全年收入-成本、費用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3.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 ①對經營成果擁有所有權,五級稅率 ②對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九級稅率 |
全年收入扣除必要費用(每月2000) | (全年收入-必要費用)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4.勞務報酬所得 | ①20%比例稅率; ②對一次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 |
①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定額扣除800元 ②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定率扣除收入的20% |
(1)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勞務報酬所得大于20000元:每次收入×(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5.稿酬所得 | 20%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 | (1)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每次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每次收入×(1-20%)×20%×(1-30%) | |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20%比例稅率 | (1)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每次收入×(1-20%)×20% | |
7.財產租賃所得 | 20%比例稅率 (房屋出租按10%) |
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修繕費用、800元或20%固定費用 | (1)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每次(月)收入-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800]×20% (2)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每次(月)收入-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1-20%)×20% |
8.財產轉讓所得 | 20%比例稅率 | 每次轉讓收入總額扣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 | (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
9.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 20%比例稅率 |
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收入×20% |
10.偶然所得 | 同上 | ||
11.其它所得 | 同上 |
三、應納稅額計算中的幾個特殊問題
四、減免優惠
相關推薦:
責編:chenying
??????
????????
-
1
????????
?????????
?????????????? -
2
???????
????????????????·
???????????????? -
3
??????
????2020???鼰???????
?????????????????